基本案情
被告人康某某(男,28岁)与被害人陆某(男,11岁)通过网络游戏认识,后康某某加陆某为好友,还给陆某的游戏充值。之后分别于2018年的1月20日下午在某酒店1307房间、3月10日下午在某宾馆218房间、3月31日下午在某宾馆203房间多次对被害人陆某实施了猥亵行为。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康某某猥亵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已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告人康某某猥亵行为情节恶劣,依法从重处罚。据此,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康某某有期徒刑四年。
粤公网安备 441202020005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