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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黑除恶】乔建钢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时间:2020-0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基本案情】

    2017年以来,被告人乔建钢为敛财和扩充势力,以加入“公司”名义招收薄某、宣某、李某、李明灿等人作为小弟,制定组织纪律及家法,形成以乔建钢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自成立以来,在东海县某中学以招收小弟收取保护费的名义,采取威胁、恐吓、殴打的方式向20余名学生索要钱物,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犯罪活动4起,致2人轻伤、2人轻微伤,多人受伤、2辆车辆被损坏;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判决结果】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决定对被告人乔建钢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的刑罚。

    宣判后,各被告人均服判息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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