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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黑除恶】锦屏县王伟等12人涉黑案

    时间:2019-12-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锦屏县三江镇(县城所在地)赤溪坪社区开发建设时,王伟、林泽贵等人相继购买工程车,在该社区范围内承揽土石方运输。为维护和获得更多经济利益,王伟先后纠集、拉拢林泽富等人,通过阻工、威胁、“协商”“承包”等手段强行运输和承揽土石方工程。王伟等人参股并由林泽贵担任法人代表的“四治弃土场”投入使用后,该片区土石方工程被该犯罪组织全部控制,形成了以王伟、林泽贵等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在赤溪坪片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11起,使该片区的开发商、建筑商产生恐惧,被迫接受该犯罪组织提供的独家运输条件和提出的承包价格,严重破坏了该区域的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该案由锦屏县检察院以被告人王伟、林泽贵等12人
    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锦屏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锦屏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毅率领检察官办案组出席庭审判活动,依法指控和证明犯罪并履行诉讼监督职责,法院充分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并于2018年12月12日作出一审判决,对王伟等12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至8个月不等刑罚及相应财产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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