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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赖”藏钱有歪招 执行仍然躲不掉

    时间:2019-1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方式一: 以买保险的方式逃避债务

     

     


        易某意与被告易某生系夫妻。2016年中旬,易某意因交通事故身亡。死者父母与易某生就分割死亡赔偿款事宜诉至袁州区人民法院。经审判,易某生应向死者父母支付赔偿款97719.5元。但易某生分文未付,死者父母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向法官提供易某生已领取赔偿款及房屋拆迁款的财产线索,但易某生仍毫无履行的意思,遂被司法拘留十五日。 
      易某生被拘留期间,仍拒不履行,执行法官遂调查其领款情况,发现其已领拆迁款303336.7元,并于2019年1月向某保险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支出184232.37元,并将投保人变更为其亲戚钟某。  
           这一系列行为均发生在案件执行期间,属于典型的规避执行,执行法官果断向该保险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对被执行人易某生享有的保费予以扣留,并对易某生作出罚款50000元的决定。 

     

     


    方式二:“老赖”基金被强制赎回

     

     

          2016年4月,彭某向银行申请贷款9万元,李某作为担保人,自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贷款到期后,借款人彭某未履行还款义务,被银行起诉至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后仍未还款,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承办人发现担保人李某有大额的存款,随即到银行网点进行扣划,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该账户为理财产品账户,不能直接扣划,必须先由理财产品客户操作赎回该产品。

      承办人立即传唤李某到庭,李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与法院工作人员一起到银行网点操作赎回该理财产品。次日,该款得以顺利扣划,借款本息9万余元全部执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方式三:将钱放进支付宝  没想到被法院冻结

     

     

           2015年,谢某向张某借款5万元,后陆续归还了1万元,但余下的欠款始终未归还。2018年8月,张某将谢某诉至彭泽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谢某仍然用各种方法躲避执行。 

      2019年3月,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正式上线支付宝账户控制功能后,法院立马对新收和旧存未结案件进行支付宝查控,发现谢某支付宝账户中有20000多元余款,而且其账户日常消费的活跃度较高。于是,执行人员立即对其支付宝账户实施冻结。 

      谢某发现支付宝无法转账,急匆匆来到彭泽法院执行局,表示愿意一次性偿还欠款。至此,该案件顺利执结。



     

    温馨提示

     

           移动支付、微信支付账户中的资金,也是被执行人的财产。今后查封、冻结支付宝账户将会成为执行工作中的一项常态化工作,被执行人不要心存侥幸,如通过恶意转移、藏匿、变卖财产,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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