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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诉讼】怀集|“河长+检察长”联动 发挥社会治理共同体作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

    时间:2020-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和河长办统筹谋划、协调监督职能,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近日,怀集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办、县水利局联合对凤岗河流域进行了专项巡查护河行动。副县长、县副总河长严耿文,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雄,县水利局副局长孔电军等人出席巡查护河行动。

    联合巡查组到凤岗河桃花水、上良水一带河段了解该段的中小河流治理情况,察看凤岗河流域水质、水域环境,重点对治理工程施工违法、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在河岸两侧倾倒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进行巡察。

     

    巡河完毕后,联合巡查组在怀集县水利局召开座谈会。

    县水利局副局长孔电军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今年以来县河长制工作情况,并结合县水利局的职责,介绍了该局在河流水域保护、打击非法采砂、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完善河长制工作制度等方面工作的具体做法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醒泉通报了县检察院关于水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监督活动的工作情况,并就水生态环境长效保护工作提出意见。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雄在讲话中指出,自2018年8月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办签订《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意见》并在河长办设立检察工作联络点以来,双方在信息共享,密切协作配合,有效破解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协作配合难等现实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做好下一阶段工作,他强调:

    一、进一步凝聚合力,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动执法、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提升司法办案能力,促进依法行政,优化河流生态功能,促进河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下力气把“河长+检察长”联动机制推深做实,加大非法采砂打击力度,集中办理一批高质效的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保护怀集区域水生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要加强密切协作配合,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助推我县河长制工作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

    四、要加强宣传引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机制,不定期进行以案说法、公布典型案例,宣传公益诉讼、水务执法等工作,回应社会公众对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和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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