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茂名化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吴某等4人涉嫌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化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次庭审全程网上直播,同时邀请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旁听,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及部分基层院民行科派员观摩。该案系化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案件回顾
2017年10月至11月,被告人吴某、黄某源、何某浪、吴某增为牟取非法利益,先由吴某驾驶从外地装载废油渣的粤K14679油罐车到化州市,后由黄某源或者吴某联系吴某增、何某浪等人确定倾倒废油渣的位置,吴某再将6车废油渣非法倾倒在该市下郭街道办多谷村委会低车村上湾堂山塘等地,严重污染生态环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近130万元。
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