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肇庆检察官方网站
  •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案例频道>公益诉讼

    从外地拉来废油渣四处倾倒...化州首例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

    时间:2019-05-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茂名化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吴某等4人涉嫌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化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次庭审全程网上直播,同时邀请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旁听,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及部分基层院民行科派员观摩。该案系化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案件回顾

     

    2017年10月至11月,被告人吴某、黄某源、何某浪、吴某增为牟取非法利益,先由吴某驾驶从外地装载废油渣的粤K14679油罐车到化州市,后由黄某源或者吴某联系吴某增、何某浪等人确定倾倒废油渣的位置,吴某再将6车废油渣非法倾倒在该市下郭街道办多谷村委会低车村上湾堂山塘等地,严重污染生态环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近130万元。

     

    庭审现场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了充分的举证和质证,明确指出被告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当庭阐述了公益诉讼对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意义,倡导广大群众从我做起,保护资源,爱护环境。吴某等4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并当庭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刑事附带民事法律责任。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期宣判。


    版权所有:肇庆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39号 邮政编码:526060
    粤ICP备10214125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粤公网安备 441202020005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