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陈宏为肇庆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6年5月21日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陈宏为肇庆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