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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检察部
时间:2018-06-06 作者: 新闻来源:
负责办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承办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申诉案件。依职权对有关事项开展调查核实。
部门主任:裴衍利(一级检察官)

检察官:廖镜彪(二级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