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检要闻
【西江日报】高要检察实地“回头看”核验复绿成效 恢复性司法守护绿水青山
时间:2026-10-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6年10月20日《西江日报》第A04版

昔日被烈火灼烧得焦黑的山头,如今树苗成行,绿草遍地,满目生机。近日,高要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林业局以及属地政府工作人员,走进一处曾遭山火损毁的山林,对一起失火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的生态修复落实情况开展实地“回头看”。

此前,一名施工人员在不具备电焊作业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开展作业,飞溅的火星引燃山间杂草,借风势快速扩散酿成山林火灾,共计烧毁林地600多亩,其中生态公益林近170亩。大火过后山林满目疮痍,经专业机构评估,本次失火带来的生态环境损失达56.8万余元。

案件办理阶段,承办检察官多次对违法行为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开展释法说理,细致讲解补植复绿相关法律规定、修复技术标准,阐明拒不履行修复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积极引导当事人主动扛起生态修复责任。

案件移送法院审理后,高要区检察院在追究被告人失火罪刑事责任的同时,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人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及其所属施工单位共同赔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56.8万余元,限期三个月内完成约170亩生态公益林补植修复工作,并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为检验修复成效,办案人员登上修复现场,实地查验苗木成活率、栽种密度与管护情况,同时借助无人机开展航拍,全方位勘察整片修复区域。经现场核验,涉案地块实际完成造林复绿169.89亩,栽种木荷、米老排、山杜英等乡土树种,苗木成活率超90%,林木长势喜人,被破坏的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修复。

一纸判决不是案件办理的终点,生态环境真正复原才是最终目标。高要区检察院牢固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探索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碳汇认购等多元化生态修复模式,扎实做好恢复性司法“后半篇”文章。近年以来,该院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推动被告修复耕地、林地共计255亩,主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2.2亿余元,相关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来源:西江日报、肇庆+

编校:翁绮琳

审核:李豪、李思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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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江日报】高要检察实地“回头看”核验复绿成效 恢复性司法守护绿水青山

时间:2026-10-21  作者:  新闻来源:  

▲2026年10月20日《西江日报》第A04版

昔日被烈火灼烧得焦黑的山头,如今树苗成行,绿草遍地,满目生机。近日,高要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林业局以及属地政府工作人员,走进一处曾遭山火损毁的山林,对一起失火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的生态修复落实情况开展实地“回头看”。

此前,一名施工人员在不具备电焊作业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开展作业,飞溅的火星引燃山间杂草,借风势快速扩散酿成山林火灾,共计烧毁林地600多亩,其中生态公益林近170亩。大火过后山林满目疮痍,经专业机构评估,本次失火带来的生态环境损失达56.8万余元。

案件办理阶段,承办检察官多次对违法行为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开展释法说理,细致讲解补植复绿相关法律规定、修复技术标准,阐明拒不履行修复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积极引导当事人主动扛起生态修复责任。

案件移送法院审理后,高要区检察院在追究被告人失火罪刑事责任的同时,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人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及其所属施工单位共同赔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56.8万余元,限期三个月内完成约170亩生态公益林补植修复工作,并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为检验修复成效,办案人员登上修复现场,实地查验苗木成活率、栽种密度与管护情况,同时借助无人机开展航拍,全方位勘察整片修复区域。经现场核验,涉案地块实际完成造林复绿169.89亩,栽种木荷、米老排、山杜英等乡土树种,苗木成活率超90%,林木长势喜人,被破坏的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修复。

一纸判决不是案件办理的终点,生态环境真正复原才是最终目标。高要区检察院牢固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探索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碳汇认购等多元化生态修复模式,扎实做好恢复性司法“后半篇”文章。近年以来,该院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推动被告修复耕地、林地共计255亩,主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2.2亿余元,相关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来源:西江日报、肇庆+

编校:翁绮琳

审核:李豪、李思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