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检察
检察履“植”显担当
时间:2026-03-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春风催新绿,护林正当时。近年来,针对辖区破坏森林资源犯罪高发态势,广宁县检察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深耕涉林犯罪治理,实现“打击犯罪、生态修复、行业治理、经济发展”多重成效,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精准打击强震慑


在肇庆市率先成立“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组建专门办案团队办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对全部案件实行“提前介入+全程跟进”模式。把生态修复与认罪认罚有机结合,将补植复绿、碳汇认购等生态修复成效作为从宽处罚重要依据,实现受损生态精准修复,让“破坏者”变身“修复者”。



公益亮剑督修复


依托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四检合一”办案模式,推动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度融合。针对矿区违规占用林地、补植复绿不到位、采伐调查设计不规范等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开展涉林专项整治,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办理的陈某某等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广东高院首次发布的司法保障生态环境修复典型案例。



协同共治聚合力


深入调研分析涉林犯罪规律,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获市检察院、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支持,推动跨部门协同共治。依托两法衔接平台,联合公安、林业等部门建立涉林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机制,确保涉林案件“该行的行、该刑的刑”。针对行刑反向衔接后不起诉人到案难、罚金缴纳意愿低等问题,通过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方式,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确保“过罚相当”。广宁县检察院“依法治理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事例”入选肇庆市检察机关2025年度犯罪治理优秀案事例。



护航民企促双赢


在严厉打击非法收购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兼顾民营经济发展需求,聚焦辖区木材加工经营民营企业,联合县林业局召开专题会议,强化企业台账管理,指导企业规范原料采购、出入库登记等流程,实现收购台账标准化管理,在守住生态底线的同时,推动林木产业规范健康发展,真正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



普法宣传多形式


结合“国际森林日”“植树节”等重要节点,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活动。组织群众、青少年、林木采伐从业人员旁听涉林案件庭审,让刑事庭审“变”法治课堂;联合县林业局开展法治宣讲、座谈交流、签订护林承诺书等活动,提升涉林从业人员守法意识;总结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经验,撰写的相关文章被《检察日报》刊登,与检察同行共享“广宁样本”。



久久为功护青山,履职尽责显担当。如今,广宁辖区涉林犯罪数量实现显著下降。下一步,广宁县检察院将以更有力的检察担当守护绿水青山,为绿美广宁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让检察蓝与生态绿在竹乡大地交相辉映。



来源:广宁检察

编校:翁绮琳

审核:李豪、李思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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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履“植”显担当

时间:2026-03-12  作者:  新闻来源:  

春风催新绿,护林正当时。近年来,针对辖区破坏森林资源犯罪高发态势,广宁县检察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深耕涉林犯罪治理,实现“打击犯罪、生态修复、行业治理、经济发展”多重成效,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精准打击强震慑


在肇庆市率先成立“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组建专门办案团队办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对全部案件实行“提前介入+全程跟进”模式。把生态修复与认罪认罚有机结合,将补植复绿、碳汇认购等生态修复成效作为从宽处罚重要依据,实现受损生态精准修复,让“破坏者”变身“修复者”。



公益亮剑督修复


依托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四检合一”办案模式,推动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度融合。针对矿区违规占用林地、补植复绿不到位、采伐调查设计不规范等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开展涉林专项整治,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办理的陈某某等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广东高院首次发布的司法保障生态环境修复典型案例。



协同共治聚合力


深入调研分析涉林犯罪规律,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获市检察院、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支持,推动跨部门协同共治。依托两法衔接平台,联合公安、林业等部门建立涉林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机制,确保涉林案件“该行的行、该刑的刑”。针对行刑反向衔接后不起诉人到案难、罚金缴纳意愿低等问题,通过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方式,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确保“过罚相当”。广宁县检察院“依法治理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事例”入选肇庆市检察机关2025年度犯罪治理优秀案事例。



护航民企促双赢


在严厉打击非法收购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兼顾民营经济发展需求,聚焦辖区木材加工经营民营企业,联合县林业局召开专题会议,强化企业台账管理,指导企业规范原料采购、出入库登记等流程,实现收购台账标准化管理,在守住生态底线的同时,推动林木产业规范健康发展,真正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



普法宣传多形式


结合“国际森林日”“植树节”等重要节点,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活动。组织群众、青少年、林木采伐从业人员旁听涉林案件庭审,让刑事庭审“变”法治课堂;联合县林业局开展法治宣讲、座谈交流、签订护林承诺书等活动,提升涉林从业人员守法意识;总结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经验,撰写的相关文章被《检察日报》刊登,与检察同行共享“广宁样本”。



久久为功护青山,履职尽责显担当。如今,广宁辖区涉林犯罪数量实现显著下降。下一步,广宁县检察院将以更有力的检察担当守护绿水青山,为绿美广宁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让检察蓝与生态绿在竹乡大地交相辉映。



来源:广宁检察

编校:翁绮琳

审核:李豪、李思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