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告》(2025年第11号),鼎湖区检察院针对司法办案反映出的涉案企业内部管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引导企业加强自身建设,推动犯罪源头治理,促进优化当地营商环境,彰显了检察机关以“小建议”推动“大治理”的担当,推动了检察建议从“制发”向“办复”转变,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鼎湖样本”。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典型案事例(第五批)。
来源:广东检察
编校:翁绮琳
审核:李豪、李思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