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肇庆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相关举措。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亮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参加会议。市纪委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市管干部、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传达了最高检有关会议精神及全省、全市干部大会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擘画了未来五年国家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指导各项检察工作的行动纲领。
会议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结合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结合检察工作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二要围绕中心大局,全面落实“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用心用情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依法严惩侵害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化解社会矛盾,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的检察为民。三要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认真落实“强化检察监督”重要要求,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四要全面落实“加强公益诉讼”要求,聚焦法定领域依法充分履职,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会议强调,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要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学习宣传,做到入脑入心、学深悟透、见行见效,切实把全会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肇庆检察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开创肇庆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肇庆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审:梁毅娟;一校:翁绮琳
二审:罗鉴澄;二校:李思欣
三审:李红媚;三校:李 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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