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园地

工作成效
拘役罪犯“回家权”是法定权利之一,但现实中因缺乏相关制度规范且存在执行难、监管难等问题,使这一条款难以被有效“激活”。肇庆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今年初制发了《肇庆市检察机关开展拘役罪犯“回家权”专项检察监督实施方案》,通过摸排筛选“白名单”、调查核实、参与评审等方式,推动端州、四会、怀集等地落实适用案例,唤醒了拘役罪犯“回家权”的沉睡条款,为刑法第四十三条的落实提供肇庆实践经验。
制图:唐 诗
一审:叶剑敏;一校:黄燕萍
二审:罗鉴澄;二校:李思欣
三审:李红媚;三校:李 豪
移动端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