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肇说法
检爱同行·小肇说法丨肇庆检察持续亮剑,严打假冒侵权行为不松懈
时间:2025-10-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从名牌拖鞋、名牌包包到相机电池

造假者的“商机”背后

是对知识产权的漠视和对法律的践踏

【检小肇护正义】

首期带您走进真实案例

剖析制假售假的“猫腻”与“代价”


端州


案件情况


2023年7月开始,被告人陈某在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伙同杨某等4人在其租赁的某公司的车间和仓库生产、销售印有多个国际知名商标的拖鞋,经注册商标持有人鉴定,上述查获的商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端州区检察院通过提取涉案手机中的电子数据,并结合相关侦查资料,最终认定涉案销售金额达800余万元,端州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25年4月,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等5人未经注册商标持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广大消费者购买品牌商品时尽量选择官方专卖店、授权经销商或信誉良好的大型电商平台自营渠道购买;对于价格远低于市场正常水平的所谓“特价”“尾单”“厂家直销”等要保持高度警惕;妥善保管好购买凭证,若发现不慎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报警;消费者应自觉抵制“知假买假”的行为,共同保护知识产权。


高要


案件情况


符某在城郊的家中设立加工场,暗地里编织着“电池帝国”的美梦。住宅大门终日紧闭,注塑机轰鸣运转。符某采购一批无标识锂电池电芯,经粗糙焊接、封装后,贴上国际知名相机品牌的“华丽外衣”,甚至精心仿制相应的包装盒、说明书、防伪标等,仿真程度较高、配套齐全,几乎以假乱真。



符某:“贴个牌子能有什么事?能正常充电就行,这就是商机!”生产、加工相机电池、充电器的5年间,符某非法获利约40万元。


公安机关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符某家中存有大量国际知名相机品牌电池、充电器及配件等,符某的“财富密码”逐渐浮出水面。


经审查认定,符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其行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高要区检察院依法对符某决定批准逮捕,符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



企业守牢“三重门”。商标保护门:建立品牌备案监测机制,质量管控门:完善产品溯源检验体系,维权响应门:设立侵权快速处理通道。


平台落实“三把锁”。资质审核锁:严格核查商家经营资质,商品上架锁:要求提供正规货源证明,日常巡查锁:利用技术手段监测异常。


消费者握紧“三件宝”。认准渠道:选择官方授权门店,留存证据:妥善保管购物凭证,及时维权:发现假货立即举报。


四会


案件情况


近日,陈某、杨某、郭某、张某、邱某因涉嫌制造、销售多个国际知名品牌的假冒商品,被四会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该案经法院审理,陈某等五人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这些假冒商品不仅盗用知名品牌商标误导消费者,其材质粗糙、工艺简陋,存在易磨损、防滑性能差等问题,消费者购买后既面临经济损失,还可能因产品质量问题遭遇意外风险。



市场主体切勿触碰法律红线。无论从事组织策划、管理、技术支持还是销售推广,只要参与侵权链条,都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勿心存侥幸,以为“分工不同就能免责”,法律会对每一个侵权参与者精准追责。


消费者要提升维权意识。购买品牌商品时,务必通过官方旗舰店、正规商超等合法渠道,仔细核对商标标识、防伪信息与产品质量,避免因贪图低价落入“假冒陷阱”。若发现疑似假冒商品,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主动维护自身权益。


行业经营者应坚守诚信底线。唯有尊重知识产权、坚持自主创新,才能在市场中立足。制假售假不仅会摧毁企业信誉,更会让责任人身陷囹圄,最终得不偿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合:端州检察、高要检察、四会检察

编校:翁绮琳

审核:李豪、李思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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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爱同行·小肇说法丨肇庆检察持续亮剑,严打假冒侵权行为不松懈

时间:2025-10-13  作者:  新闻来源:  

从名牌拖鞋、名牌包包到相机电池

造假者的“商机”背后

是对知识产权的漠视和对法律的践踏

【检小肇护正义】

首期带您走进真实案例

剖析制假售假的“猫腻”与“代价”


端州


案件情况


2023年7月开始,被告人陈某在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伙同杨某等4人在其租赁的某公司的车间和仓库生产、销售印有多个国际知名商标的拖鞋,经注册商标持有人鉴定,上述查获的商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端州区检察院通过提取涉案手机中的电子数据,并结合相关侦查资料,最终认定涉案销售金额达800余万元,端州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25年4月,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等5人未经注册商标持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广大消费者购买品牌商品时尽量选择官方专卖店、授权经销商或信誉良好的大型电商平台自营渠道购买;对于价格远低于市场正常水平的所谓“特价”“尾单”“厂家直销”等要保持高度警惕;妥善保管好购买凭证,若发现不慎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报警;消费者应自觉抵制“知假买假”的行为,共同保护知识产权。


高要


案件情况


符某在城郊的家中设立加工场,暗地里编织着“电池帝国”的美梦。住宅大门终日紧闭,注塑机轰鸣运转。符某采购一批无标识锂电池电芯,经粗糙焊接、封装后,贴上国际知名相机品牌的“华丽外衣”,甚至精心仿制相应的包装盒、说明书、防伪标等,仿真程度较高、配套齐全,几乎以假乱真。



符某:“贴个牌子能有什么事?能正常充电就行,这就是商机!”生产、加工相机电池、充电器的5年间,符某非法获利约40万元。


公安机关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符某家中存有大量国际知名相机品牌电池、充电器及配件等,符某的“财富密码”逐渐浮出水面。


经审查认定,符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其行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高要区检察院依法对符某决定批准逮捕,符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



企业守牢“三重门”。商标保护门:建立品牌备案监测机制,质量管控门:完善产品溯源检验体系,维权响应门:设立侵权快速处理通道。


平台落实“三把锁”。资质审核锁:严格核查商家经营资质,商品上架锁:要求提供正规货源证明,日常巡查锁:利用技术手段监测异常。


消费者握紧“三件宝”。认准渠道:选择官方授权门店,留存证据:妥善保管购物凭证,及时维权:发现假货立即举报。


四会


案件情况


近日,陈某、杨某、郭某、张某、邱某因涉嫌制造、销售多个国际知名品牌的假冒商品,被四会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该案经法院审理,陈某等五人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这些假冒商品不仅盗用知名品牌商标误导消费者,其材质粗糙、工艺简陋,存在易磨损、防滑性能差等问题,消费者购买后既面临经济损失,还可能因产品质量问题遭遇意外风险。



市场主体切勿触碰法律红线。无论从事组织策划、管理、技术支持还是销售推广,只要参与侵权链条,都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勿心存侥幸,以为“分工不同就能免责”,法律会对每一个侵权参与者精准追责。


消费者要提升维权意识。购买品牌商品时,务必通过官方旗舰店、正规商超等合法渠道,仔细核对商标标识、防伪信息与产品质量,避免因贪图低价落入“假冒陷阱”。若发现疑似假冒商品,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主动维护自身权益。


行业经营者应坚守诚信底线。唯有尊重知识产权、坚持自主创新,才能在市场中立足。制假售假不仅会摧毁企业信誉,更会让责任人身陷囹圄,最终得不偿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合:端州检察、高要检察、四会检察

编校:翁绮琳

审核:李豪、李思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