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队伍教育整顿
鼎湖 | 我为群众办实事:公益诉讼+公开听证 推进未成年人禁烟保护
时间:2021-10-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未成年人禁烟防线,今年9月份以来,鼎湖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了未成年人吸烟防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专项活动开始后,检察干警对鼎湖区坑口街道、桂城街道、莲花镇、永安镇等地的香烟零售点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多家商户未按规定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烟”标志,不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关于防止未成年人吸烟的相关规定,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21年10月12日下午,鼎湖区人民检察院就未成年人禁售烟草标志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同时在中国检察听证网进行了线上直播。听证会邀请了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区教育局、区妇联等单位工作人员作为听证员出席会议。听证会上,检察干警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听证员对检察机关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面所做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意鼎湖区人民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该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并表示今后将加大执法检查及宣传力度,督促辖区内的烟草零售商户树立合规经营理念,落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主体责任。

 

 

2021年10月13日,该行政部门邀请鼎湖区人民检察院参与监督执法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对鼎湖区相关烟草零售商户设置禁售标志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于未按规定设置禁售标志的,责令涉案商户当场进行了整改。

 

此次专项活动是鼎湖区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履职尽责的重要举措,采用公开听证网络直播的方式审查案件,有利于推动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视。今后,鼎湖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为维护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民美好生活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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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 | 我为群众办实事:公益诉讼+公开听证 推进未成年人禁烟保护

时间:2021-10-16  作者:  新闻来源: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未成年人禁烟防线,今年9月份以来,鼎湖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了未成年人吸烟防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专项活动开始后,检察干警对鼎湖区坑口街道、桂城街道、莲花镇、永安镇等地的香烟零售点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多家商户未按规定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烟”标志,不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关于防止未成年人吸烟的相关规定,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21年10月12日下午,鼎湖区人民检察院就未成年人禁售烟草标志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同时在中国检察听证网进行了线上直播。听证会邀请了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区教育局、区妇联等单位工作人员作为听证员出席会议。听证会上,检察干警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听证员对检察机关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面所做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意鼎湖区人民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该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并表示今后将加大执法检查及宣传力度,督促辖区内的烟草零售商户树立合规经营理念,落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主体责任。

 

 

2021年10月13日,该行政部门邀请鼎湖区人民检察院参与监督执法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对鼎湖区相关烟草零售商户设置禁售标志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于未按规定设置禁售标志的,责令涉案商户当场进行了整改。

 

此次专项活动是鼎湖区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履职尽责的重要举措,采用公开听证网络直播的方式审查案件,有利于推动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视。今后,鼎湖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为维护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民美好生活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