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检要闻
检校携手,“肇亮未来”未成年人法治关爱基地挂牌成立
时间:2023-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走深走实,形成未成年人协同保护合力,肇庆市检察院与肇庆立德学校共同成立“肇亮未来”未成年人法治关爱基地。6月25日,双方在肇庆立德学校举行揭牌仪式,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林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舒、检委会专职委员高兰芳,以及市人大、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等单位有关同志和市人大代表、市人民监督员出席活动。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林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舒、市教育局总督学刘其全、肇庆立德学校校长潘啟华共同为“肇亮未来”未成年人法治关爱基地揭牌。

揭牌仪式结束后,参加活动人员共同参观了市检察院“青少年十大违法犯罪误区”展板,以及未成年人关爱基地办公室。

参观结束后,周舒副检察长主持召开工作会议。肇庆立德学校副校长蓝劲峰介绍了学校基本情况和办学特色。高兰芳专职委员通报了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的开展情况。鼎湖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何思源介绍了通过立德学校观护帮教其承办的一宗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未成年人的情况及成效。市人大代表蔡用高对市检察院开展的观护帮教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同时,希望学校要对学生加强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新管理模式,不断提升教育质量,防止未成年人“交叉感染”。


林春副书记就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完善运作机制、提升保护能力,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开展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工作的资源优势,强化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的协作,实施精准帮扶,为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创造良好条件;三是各部门要担负起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职责,形成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工作合力。


周舒副检察长指出,下一步,肇庆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罪错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切实把罪错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管束落实到实处,取得更好的成效。全市检察机关也将依托在专门学校设立的法治关爱基地,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不仅要“惩治于既然”,更要“防患于未然”,把预防犯罪和惩治犯罪都作为检察机关的工作目标,持续加强与学校以及各单位的沟通协作,切实担负起保护、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的职责,与全社会一起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供稿:“肇亮未来”工作室

编辑:翁绮琳

责编:李豪、余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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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校携手,“肇亮未来”未成年人法治关爱基地挂牌成立

时间:2023-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走深走实,形成未成年人协同保护合力,肇庆市检察院与肇庆立德学校共同成立“肇亮未来”未成年人法治关爱基地。6月25日,双方在肇庆立德学校举行揭牌仪式,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林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舒、检委会专职委员高兰芳,以及市人大、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等单位有关同志和市人大代表、市人民监督员出席活动。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林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舒、市教育局总督学刘其全、肇庆立德学校校长潘啟华共同为“肇亮未来”未成年人法治关爱基地揭牌。

揭牌仪式结束后,参加活动人员共同参观了市检察院“青少年十大违法犯罪误区”展板,以及未成年人关爱基地办公室。

参观结束后,周舒副检察长主持召开工作会议。肇庆立德学校副校长蓝劲峰介绍了学校基本情况和办学特色。高兰芳专职委员通报了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的开展情况。鼎湖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何思源介绍了通过立德学校观护帮教其承办的一宗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未成年人的情况及成效。市人大代表蔡用高对市检察院开展的观护帮教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同时,希望学校要对学生加强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新管理模式,不断提升教育质量,防止未成年人“交叉感染”。


林春副书记就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完善运作机制、提升保护能力,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开展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工作的资源优势,强化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的协作,实施精准帮扶,为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创造良好条件;三是各部门要担负起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职责,形成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工作合力。


周舒副检察长指出,下一步,肇庆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罪错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切实把罪错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管束落实到实处,取得更好的成效。全市检察机关也将依托在专门学校设立的法治关爱基地,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不仅要“惩治于既然”,更要“防患于未然”,把预防犯罪和惩治犯罪都作为检察机关的工作目标,持续加强与学校以及各单位的沟通协作,切实担负起保护、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的职责,与全社会一起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供稿:“肇亮未来”工作室

编辑:翁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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