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检要闻
“检司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助力肇庆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行政复议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共同推动行政案件诉源治理,3月23日上午,肇庆市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系统联合召开检司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座谈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祝亮,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富权,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相关人员,各县(市、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联合签署《关于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化解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应行政复议机关邀请,可以派员参与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的行政争议案件及有必要的其他领域重大、敏感、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实质性化解。检察人员通过陪议、旁听、参与听证、查阅资料、实地调查、释法说理、调解和解等方式协同行政复议机关化解行政争议,并对涉案具体行政行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意见》有效搭建了人民检察法律监督和复议机关内部监督相辅相成,促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


会议听取了全市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情况和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通报,参会人员直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重点难点,围绕检司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助力高质量发展主题进行讨论交流。


会议认为,建立复议阶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协作机制,是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益探索,是努力让行政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的有效方法,是府检联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又一重要措施。检、司两家将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协同努力打造争议化解的肇庆品牌,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肇庆高质量发展。


供稿:第四检察部

编辑:翁绮琳

责编:李豪、裴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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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司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助力肇庆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行政复议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共同推动行政案件诉源治理,3月23日上午,肇庆市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系统联合召开检司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座谈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祝亮,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富权,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相关人员,各县(市、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联合签署《关于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化解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应行政复议机关邀请,可以派员参与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的行政争议案件及有必要的其他领域重大、敏感、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实质性化解。检察人员通过陪议、旁听、参与听证、查阅资料、实地调查、释法说理、调解和解等方式协同行政复议机关化解行政争议,并对涉案具体行政行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意见》有效搭建了人民检察法律监督和复议机关内部监督相辅相成,促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


会议听取了全市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情况和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通报,参会人员直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重点难点,围绕检司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助力高质量发展主题进行讨论交流。


会议认为,建立复议阶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协作机制,是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益探索,是努力让行政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的有效方法,是府检联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又一重要措施。检、司两家将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协同努力打造争议化解的肇庆品牌,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肇庆高质量发展。


供稿:第四检察部

编辑:翁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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