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检要闻
市检察院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构筑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时间:2022-0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月17日,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下称“未检办”)组织开展“督促监护令现场宣告会”,邀请怀集县妇联、怀集县公安局共同对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小丽(化名)的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并现场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这是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以来,市检察院发出的首份《督促监护令》,也是我市检察机关首次针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发出的《督促监护令》,以检察之力构筑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保护防线。


案情回顾
此次《督促监护令》的制发源于市检察院办理的一宗刑事申诉案件。被害人小丽处于青春叛逆期,贪玩、逃学、夜不归家并且学会了抽烟、喝酒等不良行为,因交友不慎在2021年期间多次遭遇他人侵害。小丽父母忙于生计,存在监管失职行为,明知道小丽处于义务教育阶段,仍放任其缀学,对其行踪不闻不问,并且在小丽失踪近一个月时间未穷尽一切方式去找寻或者报警,缺乏对小丽进行有效监管和教育,导致严重后果出现。

在《督促监护令》宣告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对小丽的监护人进行了耐心的释法说理,建议其改进家庭教育方式,严格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积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市检察院未检办将不定期对小丽进行线上、线下家访,并给予针对性心理辅导,同时联合当地妇联、公安、社区强化对其父母监护方式的干预、监督,保证《督促监护令》有效落实。

每一个“熊孩子”背后,都可能藏着一个“甩手家长”。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化司法保护,筑牢家庭保护是第一道防线。《督促监护令》是检察机关能动司法延伸社会治理职能的重要体现。2021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推行“督促监护令”工作的要求,切实增强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面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共发出《督促监护令》22份,推动解决肇庆涉未成年人案件后面家庭监管不力的难点问题,促进落实家庭保护责任。

 
督促监护令

“督促监护令”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家庭是孩子的港湾,父母是人生第一位老师。我市检察机关将结合实际情况,多措并举对未成年人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长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形成重视、尊重、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社会环境,以更优的检察职能构筑未成年人保护屏障。

 

 

供稿:市检察院未检办

编辑:王蓓蓓 翁绮琳 

责编:李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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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构筑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时间:2022-02-24  作者:  新闻来源:  

2月17日,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下称“未检办”)组织开展“督促监护令现场宣告会”,邀请怀集县妇联、怀集县公安局共同对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小丽(化名)的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并现场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这是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以来,市检察院发出的首份《督促监护令》,也是我市检察机关首次针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发出的《督促监护令》,以检察之力构筑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保护防线。


案情回顾
此次《督促监护令》的制发源于市检察院办理的一宗刑事申诉案件。被害人小丽处于青春叛逆期,贪玩、逃学、夜不归家并且学会了抽烟、喝酒等不良行为,因交友不慎在2021年期间多次遭遇他人侵害。小丽父母忙于生计,存在监管失职行为,明知道小丽处于义务教育阶段,仍放任其缀学,对其行踪不闻不问,并且在小丽失踪近一个月时间未穷尽一切方式去找寻或者报警,缺乏对小丽进行有效监管和教育,导致严重后果出现。

在《督促监护令》宣告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对小丽的监护人进行了耐心的释法说理,建议其改进家庭教育方式,严格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积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市检察院未检办将不定期对小丽进行线上、线下家访,并给予针对性心理辅导,同时联合当地妇联、公安、社区强化对其父母监护方式的干预、监督,保证《督促监护令》有效落实。

每一个“熊孩子”背后,都可能藏着一个“甩手家长”。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化司法保护,筑牢家庭保护是第一道防线。《督促监护令》是检察机关能动司法延伸社会治理职能的重要体现。2021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推行“督促监护令”工作的要求,切实增强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面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共发出《督促监护令》22份,推动解决肇庆涉未成年人案件后面家庭监管不力的难点问题,促进落实家庭保护责任。

 
督促监护令

“督促监护令”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家庭是孩子的港湾,父母是人生第一位老师。我市检察机关将结合实际情况,多措并举对未成年人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长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形成重视、尊重、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社会环境,以更优的检察职能构筑未成年人保护屏障。

 

 

供稿:市检察院未检办

编辑:王蓓蓓 翁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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