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检要闻
16个工作“品牌”,推动肇庆基层检察更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1-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院两品促发展


肇庆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聚力“四大检察”,主动担当作为,把建设“五好”基层院转变为服务基层、推动发展、取得实效的过程,按照省检察院“一院两品”共建共享活动实施方案部署,结合肇庆区域实际打造“一院两品”,以党建工作品牌和业务工作品牌建设为载体,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各项检察工作在新起点上不断实现新跨越。

| 端州区检察院

党建引领塑良好公共关系
以党建引领塑良好检察公共关系,从“练好内功”“搞好外联”两方面发力,不断优化检察机关与有关方面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以专业化队伍建设促检察形象提升,强化队伍建设,品牌创建至今共24个集体和个人荣获区级以上奖励,涌现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案管业务能手等专业型人才。转变理念促良好社会关系,通过检察公开听证、出台弱势群体诉讼权利保障机制、深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等举措,将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与社会各方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以检察宣传树正面形象,用心讲好检察故事,通过新媒体作品塑造检察官担当作为良好形象。多部作品受社会各界喜爱,为检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品牌入选2020年广东省基层检察院“一院两品”优秀品牌。党建引领促进整体建设迈上新台阶,端州区检察院获评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挂点会商促提前介入”监督新模式
落实“捕诉一体”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发挥检察机关指控犯罪主体作用和审前主导作用,强化侦检衔接,提高诉讼效率,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端州区检察院创建“挂点会商促提前介入”监督新模式,延伸监督触角,变静态监督为动态监督,提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时效,将监督派出所重点从执法规范化促案件质量向强化提前介入转变,实现办案与监督质效“双提升”。2021年上半年,端州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刑事案件27件,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监督78件,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9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捕后起诉1人,纠正遗漏同案犯3人。

| 鼎湖区检察院

党建引领聚合力 检企共建促发展
优化党建资源,提升党建能力,以党建共建为载体,积极探索与民营企业开展党建共建活动,实现党的建设、检察工作与企业发展良性互动,推动检企共建共赢。与广东鼎湖山泉有限公司开展检企共建,在沟通联络、法律保护、司法服务、借鉴学习等方面搭建桥梁,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检企双方高质量发展。

聚焦“新区所优” 发挥“检察所长”

以肇庆新区刑事检察办案中心为平台,以刑事案件协作机制为抓手,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肇庆新区刑事检察办案中心,以思想建设为先导,协调联动建章立制,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创新性制定《鼎湖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肇庆新区建设实施意见》,为服务保障新区建设提供检察方案;以业务建设为主线,主动履职担当作为,率先出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检察院降低审前羁押率实施意见》,建立“捕前分流、捕后跟踪、评查监督”等系列举措,推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质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运作;以职能建设为抓手,服务“六稳”“六保”,依法平等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涉罪涉诉案件,通过“挂网清理+检察建议+送法入企”多措并举,助力优化肇庆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 高要区检察院

党建+N
顺应新时代党建工作多形式、多平台、多层次的发展形势需要,以打造党建品牌筑牢基层战斗堡垒,实现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建+组织激活”“党建+互帮共建”“党建+锤炼队伍”“党建+法治宣传”“党建+基层服务”为导向,引领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在党建引领下,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更新检察监督理念,打击犯罪更有力、法律监督更有力、为民司法更有力、队伍建设更有力,检察工作亮点频出。两名干警先后获省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高要区扫黑除恶专项表彰集体三等功陆续收入囊中。2021年,第五党支部获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第二党支部获区“先进基层党组织”。


益+1

全面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倡导公益诉讼人人参与,创新打造“益+1”即“公益诉讼+”工作模式,以“公益诉讼+行政机关”“公益诉讼+跨域合作”“公益诉讼+万众参与”为抓手,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多领域深层次发展。办理全省首宗基层检察长出庭起诉的肇庆市首宗土壤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涉案金额为全市乃至全省同类案件中最大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件,成功追回水资源费2791万元;办理“涉疫”公益诉讼案件数全市最多,率先开展公益诉讼公开听证,最早公开宣告检察建议……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持续擦亮高要检察公益诉讼品牌,品牌获评“2021年度全省基层检察院‘一院两品’融合品牌”。

| 四会市检察院

不忘初心,锻造强战斗力的红色堡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积极探索“党建+业务”工作模式,实现党建与检察工作深度有机融合,以思想政治建设引领检察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积极履行职责,强化干警政治思想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为检察业务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通过找准党建工作落实关键点,压实管党责任;找准党建与检察业务学习结合点,筑牢政治忠诚;找准党建与重点工作结合点,实现提质增效;找准党建与提升素能结合点,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发挥未检职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严格落实最高检 “一号检察建议”,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以“心向阳光,静待花开”为主题的男(女)专场普法公开课,多方位、多方式全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与企业合作,探索开展多方式帮教途径。创新性地与四会市教育局心理辅导站建立心理咨询服务合作,牵头与四会市法院、公安、司法等十部门联合制定工作规定,率先在肇庆地区将特邀代理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上升为固定工作机制。与肇庆市检察院、广东涞馨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建设肇庆“关爱教育基地”。选取学校为强制报告试点单位,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平台加入“强制报告”模块,压实工作责任。同时,将推动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督促监护令”实施,作为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干预、督促和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的有力抓手,筑起更牢的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 德庆县检察院

炼钢铸魂、治检有力
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提升业务水平,通过强化“党员服务”,把精准扶贫工作与加强党支部建设、发挥党员作用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党建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服务在身边”为己任,将精准扶贫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党建目标任务,把“党建品牌”向基层一线延伸,把党的恩情和检察温情传递到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中去。


检察监督、助力改造
以《社区矫正法》的颁布施行为契机,认真研究分析社区矫正检察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新期待,坚持以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为引领,以“强基、创新、协作”为方向,紧抓“入矫、监矫、管矫、解矫”四个重要环节,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检察方式、工作模式、工作方式的深度转变,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水平,促进社区矫正规范执法、提高教育矫治质量,真正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升社会各界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了解、支持和参与力度,推动德庆县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人民提供更实更优的法治产品,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 广宁县检察院


红色铸魂,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擦亮“红色铸魂,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党建品牌。用好“红基地”,组织党员干警到彭湃旧居、周其鉴故居、上林村三十二烈士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学党史、缅先烈、护忠魂”等主题党日活动17次。讲好“红故事”,举办“缅怀革命先烈 致敬时代英雄”主题读书分享会、摄影比赛、诗书朗诵比赛,推动红色文化资源进机关。传好“红基因”,继承弘扬“广宁农运精神”“边纵革命战斗精神”,与周其鉴红军中学等4个党支部结对共建,实现阵地资源联用、经验机制联享、组织队伍联建。守好“红资源”,积极开展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深入11个镇(街)勘查烈士纪念设施、革命遗迹等18处,发现问题线索4条。




3+1工作模式,守护美好生活
始终坚持检察工作紧扣服务大局,结合广宁县作为生态发展区的功能定位,积极探索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刑事检察“3+1”工作模式。受理公益诉讼线索117条,立案5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1份。办理的北市镇同文村委会湖羊尾山场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成为全省首例经过司法确认程序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成功入选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省第二批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办理的谭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作为省唯一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 封开县检察院

青春正能量,活力新检察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多举措汇聚青春正能量,不断夯实检察队伍可持续发展基石。成立青年学习小组,全院3个小组一年来共开展学习会议31次;优化硬件建设,积极推进初心堂、院史室、廉政教育宣传区、职工书屋等区域建设,发挥阵地作用,积极推动学习型检察机关建设。多形式开展岗位练兵,一年来共组织干警参加民法典学习等小课堂11场次,受训167人次。加大青年干警培养力度,安排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11人次,观摩庭审5人次,跨岗锻炼16人次。青年干警积极参与建党100周年MV、公益诉讼微电影等创作,MV《星辰大海》入选最高检新媒体全国展播。


绿色封开,生态检察
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能动检察积极履职,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联合建立粤桂二县一区跨区域贺江河流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解决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发现难、打击难、监管难等问题,形成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持续筑牢粤港澳大湾区生态保护屏障。2020年以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1件35人,成功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案件9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成功追捕、追诉1人。办理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4件,发出检察建议21份,发出磋商函1份,收到行政机关回复21件,采纳率100%;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10件,向封开县法院起诉5件,实现诉前和解1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


| 怀集县检察院

青春永向党,共铸检察梦

紧密围绕新形势下党对群团工作的新要求,找准团支部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定位,探索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通过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提升青年干警的办案技能、抓好青年干警政治理论素养、加强党性教育培养等方式积极加强青年干警综合素质,团结带领青年干警奋发进取,努力拼搏,以党建带团建,以团建促党建,使其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做到知党情、跟党走,激发检察队伍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协同性,营造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促进本院“党建带团建”再上新台阶。

绿水青山,“益”起守护
打造“绿水青山,‘益’起守护”生态检察品牌,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解决固废污染、水污染、资源破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找准检察公益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着力点。品牌创建以来,怀集县检察院不断完善协作机制,活跃生态保护“朋友圈”,形成共治合力;同时充分履行生态检察职能,持续发力守护怀集绿水青山。截止2021年7月,共受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9条,立案办理2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份、磋商函10份、起诉2件,督促清理固废3630多吨、清理水面漂浮物2.97万吨,督促查处整治污染企业4家,挽回生态损害赔偿费用共67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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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个工作“品牌”,推动肇庆基层检察更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1-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一院两品促发展


肇庆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聚力“四大检察”,主动担当作为,把建设“五好”基层院转变为服务基层、推动发展、取得实效的过程,按照省检察院“一院两品”共建共享活动实施方案部署,结合肇庆区域实际打造“一院两品”,以党建工作品牌和业务工作品牌建设为载体,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各项检察工作在新起点上不断实现新跨越。

| 端州区检察院

党建引领塑良好公共关系
以党建引领塑良好检察公共关系,从“练好内功”“搞好外联”两方面发力,不断优化检察机关与有关方面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以专业化队伍建设促检察形象提升,强化队伍建设,品牌创建至今共24个集体和个人荣获区级以上奖励,涌现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案管业务能手等专业型人才。转变理念促良好社会关系,通过检察公开听证、出台弱势群体诉讼权利保障机制、深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等举措,将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与社会各方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以检察宣传树正面形象,用心讲好检察故事,通过新媒体作品塑造检察官担当作为良好形象。多部作品受社会各界喜爱,为检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品牌入选2020年广东省基层检察院“一院两品”优秀品牌。党建引领促进整体建设迈上新台阶,端州区检察院获评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挂点会商促提前介入”监督新模式
落实“捕诉一体”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发挥检察机关指控犯罪主体作用和审前主导作用,强化侦检衔接,提高诉讼效率,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端州区检察院创建“挂点会商促提前介入”监督新模式,延伸监督触角,变静态监督为动态监督,提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时效,将监督派出所重点从执法规范化促案件质量向强化提前介入转变,实现办案与监督质效“双提升”。2021年上半年,端州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刑事案件27件,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监督78件,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9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捕后起诉1人,纠正遗漏同案犯3人。

| 鼎湖区检察院

党建引领聚合力 检企共建促发展
优化党建资源,提升党建能力,以党建共建为载体,积极探索与民营企业开展党建共建活动,实现党的建设、检察工作与企业发展良性互动,推动检企共建共赢。与广东鼎湖山泉有限公司开展检企共建,在沟通联络、法律保护、司法服务、借鉴学习等方面搭建桥梁,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检企双方高质量发展。

聚焦“新区所优” 发挥“检察所长”

以肇庆新区刑事检察办案中心为平台,以刑事案件协作机制为抓手,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肇庆新区刑事检察办案中心,以思想建设为先导,协调联动建章立制,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创新性制定《鼎湖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肇庆新区建设实施意见》,为服务保障新区建设提供检察方案;以业务建设为主线,主动履职担当作为,率先出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检察院降低审前羁押率实施意见》,建立“捕前分流、捕后跟踪、评查监督”等系列举措,推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质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运作;以职能建设为抓手,服务“六稳”“六保”,依法平等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涉罪涉诉案件,通过“挂网清理+检察建议+送法入企”多措并举,助力优化肇庆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 高要区检察院

党建+N
顺应新时代党建工作多形式、多平台、多层次的发展形势需要,以打造党建品牌筑牢基层战斗堡垒,实现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建+组织激活”“党建+互帮共建”“党建+锤炼队伍”“党建+法治宣传”“党建+基层服务”为导向,引领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在党建引领下,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更新检察监督理念,打击犯罪更有力、法律监督更有力、为民司法更有力、队伍建设更有力,检察工作亮点频出。两名干警先后获省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高要区扫黑除恶专项表彰集体三等功陆续收入囊中。2021年,第五党支部获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第二党支部获区“先进基层党组织”。


益+1

全面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倡导公益诉讼人人参与,创新打造“益+1”即“公益诉讼+”工作模式,以“公益诉讼+行政机关”“公益诉讼+跨域合作”“公益诉讼+万众参与”为抓手,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多领域深层次发展。办理全省首宗基层检察长出庭起诉的肇庆市首宗土壤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涉案金额为全市乃至全省同类案件中最大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件,成功追回水资源费2791万元;办理“涉疫”公益诉讼案件数全市最多,率先开展公益诉讼公开听证,最早公开宣告检察建议……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持续擦亮高要检察公益诉讼品牌,品牌获评“2021年度全省基层检察院‘一院两品’融合品牌”。

| 四会市检察院

不忘初心,锻造强战斗力的红色堡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积极探索“党建+业务”工作模式,实现党建与检察工作深度有机融合,以思想政治建设引领检察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积极履行职责,强化干警政治思想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为检察业务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通过找准党建工作落实关键点,压实管党责任;找准党建与检察业务学习结合点,筑牢政治忠诚;找准党建与重点工作结合点,实现提质增效;找准党建与提升素能结合点,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发挥未检职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严格落实最高检 “一号检察建议”,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以“心向阳光,静待花开”为主题的男(女)专场普法公开课,多方位、多方式全面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与企业合作,探索开展多方式帮教途径。创新性地与四会市教育局心理辅导站建立心理咨询服务合作,牵头与四会市法院、公安、司法等十部门联合制定工作规定,率先在肇庆地区将特邀代理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上升为固定工作机制。与肇庆市检察院、广东涞馨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建设肇庆“关爱教育基地”。选取学校为强制报告试点单位,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平台加入“强制报告”模块,压实工作责任。同时,将推动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督促监护令”实施,作为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干预、督促和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的有力抓手,筑起更牢的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 德庆县检察院

炼钢铸魂、治检有力
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提升业务水平,通过强化“党员服务”,把精准扶贫工作与加强党支部建设、发挥党员作用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党建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服务在身边”为己任,将精准扶贫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党建目标任务,把“党建品牌”向基层一线延伸,把党的恩情和检察温情传递到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中去。


检察监督、助力改造
以《社区矫正法》的颁布施行为契机,认真研究分析社区矫正检察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新期待,坚持以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为引领,以“强基、创新、协作”为方向,紧抓“入矫、监矫、管矫、解矫”四个重要环节,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检察方式、工作模式、工作方式的深度转变,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水平,促进社区矫正规范执法、提高教育矫治质量,真正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升社会各界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了解、支持和参与力度,推动德庆县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人民提供更实更优的法治产品,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 广宁县检察院


红色铸魂,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擦亮“红色铸魂,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党建品牌。用好“红基地”,组织党员干警到彭湃旧居、周其鉴故居、上林村三十二烈士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学党史、缅先烈、护忠魂”等主题党日活动17次。讲好“红故事”,举办“缅怀革命先烈 致敬时代英雄”主题读书分享会、摄影比赛、诗书朗诵比赛,推动红色文化资源进机关。传好“红基因”,继承弘扬“广宁农运精神”“边纵革命战斗精神”,与周其鉴红军中学等4个党支部结对共建,实现阵地资源联用、经验机制联享、组织队伍联建。守好“红资源”,积极开展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深入11个镇(街)勘查烈士纪念设施、革命遗迹等18处,发现问题线索4条。




3+1工作模式,守护美好生活
始终坚持检察工作紧扣服务大局,结合广宁县作为生态发展区的功能定位,积极探索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刑事检察“3+1”工作模式。受理公益诉讼线索117条,立案5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1份。办理的北市镇同文村委会湖羊尾山场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成为全省首例经过司法确认程序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成功入选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省第二批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办理的谭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作为省唯一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 封开县检察院

青春正能量,活力新检察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多举措汇聚青春正能量,不断夯实检察队伍可持续发展基石。成立青年学习小组,全院3个小组一年来共开展学习会议31次;优化硬件建设,积极推进初心堂、院史室、廉政教育宣传区、职工书屋等区域建设,发挥阵地作用,积极推动学习型检察机关建设。多形式开展岗位练兵,一年来共组织干警参加民法典学习等小课堂11场次,受训167人次。加大青年干警培养力度,安排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11人次,观摩庭审5人次,跨岗锻炼16人次。青年干警积极参与建党100周年MV、公益诉讼微电影等创作,MV《星辰大海》入选最高检新媒体全国展播。


绿色封开,生态检察
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能动检察积极履职,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联合建立粤桂二县一区跨区域贺江河流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解决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发现难、打击难、监管难等问题,形成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持续筑牢粤港澳大湾区生态保护屏障。2020年以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1件35人,成功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案件9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成功追捕、追诉1人。办理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4件,发出检察建议21份,发出磋商函1份,收到行政机关回复21件,采纳率100%;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10件,向封开县法院起诉5件,实现诉前和解1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


| 怀集县检察院

青春永向党,共铸检察梦

紧密围绕新形势下党对群团工作的新要求,找准团支部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定位,探索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通过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提升青年干警的办案技能、抓好青年干警政治理论素养、加强党性教育培养等方式积极加强青年干警综合素质,团结带领青年干警奋发进取,努力拼搏,以党建带团建,以团建促党建,使其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做到知党情、跟党走,激发检察队伍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协同性,营造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促进本院“党建带团建”再上新台阶。

绿水青山,“益”起守护
打造“绿水青山,‘益’起守护”生态检察品牌,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解决固废污染、水污染、资源破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找准检察公益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着力点。品牌创建以来,怀集县检察院不断完善协作机制,活跃生态保护“朋友圈”,形成共治合力;同时充分履行生态检察职能,持续发力守护怀集绿水青山。截止2021年7月,共受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9条,立案办理2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份、磋商函10份、起诉2件,督促清理固废3630多吨、清理水面漂浮物2.97万吨,督促查处整治污染企业4家,挽回生态损害赔偿费用共67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