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检要闻
粤桂两省区跨区域检察协作 构建西江生态公益保护新格局
时间:2019-1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26日上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协作保护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签约仪式在肇庆市举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粤贵,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农中校,肇庆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尧坤出席签约仪式。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及肇庆、云浮、梧州、贵港、贺州五地检察院院领导和公益诉讼部门同志参加了会议。

肇庆市委常委、

市委政法委书记  

李尧坤

致辞

 




工作情况通报

签约仪式上,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焕移,云浮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毅敏,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昱,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坚,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邱绍银分别通报了各单位保护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各地在保护西江生态环境方面取得优异成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改善西江生态环境的期盼,彰显了检察担当。

 

 

 

随后,李粤贵副检察长、农中校副检察长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作意见》,标志着两省、区跨区域检察协作步入新阶段。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李粤贵 

讲话


 

 

李粤贵副检察长表示,两省、区检察机关签署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作意见,体现了两地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为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决心。

并结合检察职能,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保护协作的重大意义。二是坚持全面履职,切实加大对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三是重视协作配合,不断提升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服务大局实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农中校

讲话


  

 


农中校副检察长提出,两省、区加强协作,从三个方面筑牢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一是全方位落实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推动跨区域检察协作取得实质性成果,二是强化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监督理念,促进形成同频共振、多方协同的西江流域综合治理格局,三是与时俱进丰富协作内涵和方式,不断巩固和提升服务西江经济带发展成效。


下午,与会代表前往梧州市考察长洲水利枢纽和西江梧州段,直观了解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现状。

 

考察长洲水利枢纽

西江是珠江水系中最长的干流,也是华南地区最长河流,是滋养沿岸千万老百姓的“母亲河”,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家战略中更是肩负起绿色生态屏障重任。保护好西江对维系两省(区)生态安全,促进西江两岸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考察西江梧州段


去年9月,肇庆市人民检察院牵头云浮市人民检察院、梧州市人民检察院签署《关于开展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框架协议》,在案件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联合培训等方面强化了区域协作,该框架协议成为广东省检察公益诉讼首个保护大江大河跨省域协作协议。框架协议运行后,四地检察机关已办理涉西江流域诉前程序案件165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25件。今年9月,适值框架协议高效顺畅运作满一周年之际,肇庆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促成贵港市人民检察院作为新增成员签署框架协议,进一步扩大了框架协议覆盖面和影响力。

 

这次两省(区)检察机关进一步会签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作意见,以更高层次构建起全流域协同保护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粤桂检察共同体,使得两省(区)检察协作范围更广、层次更高,为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提供了更有力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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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桂两省区跨区域检察协作 构建西江生态公益保护新格局

时间:2019-12-27  作者:  新闻来源:  
 

12月26日上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协作保护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签约仪式在肇庆市举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粤贵,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农中校,肇庆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尧坤出席签约仪式。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及肇庆、云浮、梧州、贵港、贺州五地检察院院领导和公益诉讼部门同志参加了会议。

肇庆市委常委、

市委政法委书记  

李尧坤

致辞

 




工作情况通报

签约仪式上,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焕移,云浮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毅敏,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昱,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坚,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邱绍银分别通报了各单位保护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各地在保护西江生态环境方面取得优异成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改善西江生态环境的期盼,彰显了检察担当。

 

 

 

随后,李粤贵副检察长、农中校副检察长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作意见》,标志着两省、区跨区域检察协作步入新阶段。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李粤贵 

讲话


 

 

李粤贵副检察长表示,两省、区检察机关签署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作意见,体现了两地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为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决心。

并结合检察职能,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保护协作的重大意义。二是坚持全面履职,切实加大对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三是重视协作配合,不断提升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服务大局实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农中校

讲话


  

 


农中校副检察长提出,两省、区加强协作,从三个方面筑牢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一是全方位落实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推动跨区域检察协作取得实质性成果,二是强化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监督理念,促进形成同频共振、多方协同的西江流域综合治理格局,三是与时俱进丰富协作内涵和方式,不断巩固和提升服务西江经济带发展成效。


下午,与会代表前往梧州市考察长洲水利枢纽和西江梧州段,直观了解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现状。

 

考察长洲水利枢纽

西江是珠江水系中最长的干流,也是华南地区最长河流,是滋养沿岸千万老百姓的“母亲河”,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家战略中更是肩负起绿色生态屏障重任。保护好西江对维系两省(区)生态安全,促进西江两岸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考察西江梧州段


去年9月,肇庆市人民检察院牵头云浮市人民检察院、梧州市人民检察院签署《关于开展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框架协议》,在案件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联合培训等方面强化了区域协作,该框架协议成为广东省检察公益诉讼首个保护大江大河跨省域协作协议。框架协议运行后,四地检察机关已办理涉西江流域诉前程序案件165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25件。今年9月,适值框架协议高效顺畅运作满一周年之际,肇庆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促成贵港市人民检察院作为新增成员签署框架协议,进一步扩大了框架协议覆盖面和影响力。

 

这次两省(区)检察机关进一步会签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作意见,以更高层次构建起全流域协同保护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粤桂检察共同体,使得两省(区)检察协作范围更广、层次更高,为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提供了更有力的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