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检要闻
肇庆市检察院检察长黄焕移列席市中级法院审委会会议
时间:2019-01-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29日上午,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焕移依照法律规定列席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一起一审案件,就案件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等发表意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陟云主持了本次审委会,审委会全体委员出席,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宋伟列席。



陈陟云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市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本院审判委员会,对于全市法院统一正确适用法律、大力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具有重要作用,必将推动审判委员会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增强人民法院接受检察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让司法活动更加公开,司法程序更加规范,司法水平更加提升。

 

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在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黄焕移在讲话中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也是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应有之义。

 

黄焕移指出,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要求,检察机关将把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希望通过这个工作制度,打造法检双方交流学习的平台,统一司法标准的平台,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平台,推动法检两家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实现法治利益双赢多赢共赢。推动法检两家更加充分履行好审判职责和法律监督职责,齐心协力为新时代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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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检察院检察长黄焕移列席市中级法院审委会会议

时间:2019-01-02  作者:  新闻来源:  
 12月29日上午,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焕移依照法律规定列席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一起一审案件,就案件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等发表意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陟云主持了本次审委会,审委会全体委员出席,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宋伟列席。



陈陟云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市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本院审判委员会,对于全市法院统一正确适用法律、大力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具有重要作用,必将推动审判委员会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增强人民法院接受检察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让司法活动更加公开,司法程序更加规范,司法水平更加提升。

 

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在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黄焕移在讲话中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也是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应有之义。

 

黄焕移指出,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要求,检察机关将把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希望通过这个工作制度,打造法检双方交流学习的平台,统一司法标准的平台,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平台,推动法检两家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实现法治利益双赢多赢共赢。推动法检两家更加充分履行好审判职责和法律监督职责,齐心协力为新时代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