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检要闻
省院金波副检察长率督查组对我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进行第二轮督查
时间:2017-09-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17,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波率省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督查组对肇庆市检察机关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进行第二轮督查,并在高要区院召开座谈会。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焕移同志主持会议,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伟,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机关党委书记苏斌,以及端州、鼎湖、高要、怀集等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黄焕移检察长对督查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并向督查组汇报了肇庆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情况。宋伟副检察长就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汇报,主要包括司法责任制改革在七个方面所取得的成效;肇庆市院对基层院进行督查发现的七大问题;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存在的九大主要困难,以及下一步将开展的七项工作措施等方面内容。

  会上,金波副检察长还分别听取了端州、鼎湖、高要、怀集等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关于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汇报,以及他们对司法改革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听取汇报后,金波副检察长对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肇庆市检察机关在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有三大特点,一是站位高,将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使命感和强烈的紧迫感,总体谋划和协调推进;二是有力度,决心大,敢于动真格,全覆盖推进司改工作,并取得了很大的改革成效;三是蹄疾步稳,干警精神面貌抖擞,在改革过程中保持了队伍稳定、工作顺畅。

  金波副检察长提出,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要保持“三个心”,一要有信心,要对司法体制改革有信心,要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二要有决心,确保全市检察机关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全面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任务,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三要有耐心,要有定力,改革的前景是光明的,不要过多地在意个人的利益得失,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最后,金波副检察长还强调了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要讲规矩、守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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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金波副检察长率督查组对我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进行第二轮督查

时间:2017-09-04  作者:  新闻来源:  

  817,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波率省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督查组对肇庆市检察机关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进行第二轮督查,并在高要区院召开座谈会。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焕移同志主持会议,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伟,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机关党委书记苏斌,以及端州、鼎湖、高要、怀集等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黄焕移检察长对督查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并向督查组汇报了肇庆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情况。宋伟副检察长就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汇报,主要包括司法责任制改革在七个方面所取得的成效;肇庆市院对基层院进行督查发现的七大问题;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存在的九大主要困难,以及下一步将开展的七项工作措施等方面内容。

  会上,金波副检察长还分别听取了端州、鼎湖、高要、怀集等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关于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汇报,以及他们对司法改革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听取汇报后,金波副检察长对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肇庆市检察机关在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有三大特点,一是站位高,将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使命感和强烈的紧迫感,总体谋划和协调推进;二是有力度,决心大,敢于动真格,全覆盖推进司改工作,并取得了很大的改革成效;三是蹄疾步稳,干警精神面貌抖擞,在改革过程中保持了队伍稳定、工作顺畅。

  金波副检察长提出,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要保持“三个心”,一要有信心,要对司法体制改革有信心,要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二要有决心,确保全市检察机关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全面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任务,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三要有耐心,要有定力,改革的前景是光明的,不要过多地在意个人的利益得失,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最后,金波副检察长还强调了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要讲规矩、守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