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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法治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时间:2020-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肇庆市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通过司法救助方式为因案致贫的群众解决燃眉之急,做到“应救尽救”,提供主动关怀,彰显司法温情。

8月26日,肇庆市检察院与怀集县检察院联合对两起司法救助案召开“公正——捍卫权力天平”的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推进透明、阳光司法。听证会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民政局代表和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到场参与听证,县教育局、怀城街道办、眉田村委会代表应邀旁听,承办案件的两级检察人员、申请人郭某朋、郭某欣的代理人参加听证。

弘扬法治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听证会上,司法救助申请人的代理人首先陈述了家庭基本情况及申请救助的事实与理由。司法救助涉及的原案是一宗丈夫故意伤害妻子致死的故意杀人案,加害人郭某红(化名)被判死缓,其与被害人秦某荣(化名 )所生的一对未成年子女郭某朋(化名)、郭某欣(化名)因此成了“事实孤儿”。家庭悲剧发生后,大伯郭某伟(化名)负责担任该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大伯自己也有一对子女,且其妻子无业,靠其打工收入 4000多元供养一家6人。现一家6人挤在一间30多平方出租屋居住,生活入不敷出。

听取陈述后,承办检察官介绍了两级检察院联合审查情况,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的规定,认为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并围绕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详细 阐述,对各方提出的法律疑问作出细致解答。与会听证员根据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政策规定、申请人家庭的实际困难等发表意见,一致认为应当对申请人予以司法救助。

经各方充分发表意见,肇庆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代表两级检察机关向申请代理人当场宣读了《司法救助决定书》,决定由肇庆市、怀集县两级检察院联合对申请人予以司法救助共计20万元。怀集县检察院还协调该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帮助申请人办理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以及就近入读重点小学。 

监护人郭某飞在听证会上公开承诺,会将这一笔钱全部用于申请人的学习生活上,尽心尽力抚养他们长大成人,并定期向检察机关报告钱的用途,接受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今后,肇庆检察机关也将对该案进行长期的定期跟踪回访,把司法关怀做细做实。下一步,将继续发挥好检察职能,坚持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法治肇庆建设积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