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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保障肇庆全面“融湾”,检察机关再出有力举措
时间:2019-1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28日,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印发了《肇庆市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肇庆全方位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在梳理和完善前期一系列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对全市检察机关提出了政治统领、理念先导、业务举措、组织保障等工作要求,努力推动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肇庆全方位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取得更加丰硕成果。

 

 

《意见》出台的背景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2017年7月,国家发改委及粤港澳四方签署《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给肇庆带来了空前的发展平台和空前的发展动能。法治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保障,法治软环境是大湾区的核心竞争力。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司法机关,提供法治服务保障责无旁贷。

肇庆市检察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把“如何更加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服务保障肇庆全方位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重要课题,在学习培训、调查研究、走访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梳理和完善已进行的探索实践,以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实效的思路,做好《意见》起草工作,力求深度对接“中央要求”“湾区所向”“三地所长”,聚焦“肇庆所优”,发挥“检察所能”,尽最大可能为我市全方位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意见》主要体现的法治理念

一是“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办案理念。坚持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注重提高检察监督质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规范、教育、指导、引领的作用。

二是“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善治理念。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谦抑宽容,科学把握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和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辩证关系。坚持将司法办案融入社会治理,就推动肇庆全方位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

三是“迟来的正义不是真正的正义”的效率理念。坚持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层面评判检察办案质效。切实推动“简案快处,繁案精办”,从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的角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四是“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的开放理念。坚持树立规范司法、阳光司法理念,努力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共建共治共享过程中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


 

 

 

近年来,肇庆市检察机关对如何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实践,这些实践在《意见》里是如何体现?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面启动以来,肇庆市检察机关突出特色、抓住重点,在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实践探索中取得一些成效。体现在《意见》里就是要继续营造好“五大环境”。

一是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出要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反间谍等斗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继续加强检监衔接,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促进廉洁从政、依法行政。高度重视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高发、易发、典型的犯罪案件,妥善处理大湾区建设中出现的相关涉检信访案件,完善办案风险评估预警、联合接访等制度。这方面集中体现在精品案件的打造上,近年来肇庆市检察机关一批案件先后获评全国、全省优秀案件、典型案例,实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是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要聚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粤港澳大湾区交通互通物流集散、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跨境产业合作等领域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的犯罪,妥善做好涉众型经济犯罪追赃挽损工作。突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坚持政策引导,注重办案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风险预警防范、案件联动调解等机制,促进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比如,今年初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举办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提出了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工作举措和案例示范指

三是优化区域创新环境。提出要紧紧围绕肇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1133”工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对高端智能制造、互联网产业等新兴领域和肇庆地理性优势果蔬种植、中医药研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以及产学研深度融合过程中各类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落实支持改革创新的容错纠错机制,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营造宽松包容的干事创业创新环境。

四是推动塑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环境。提出要关注粤港澳大湾区文旅康养和食品药品安全合作,加强对肇庆“最美生态绿洲”自然环境、“府城复兴”相关历史文物的司法保护,努力办准办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领域案件。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落实“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措施,实现惩治犯罪与保护生态有机结合。比如,市检察院推动建立粤桂两省(区)四市关于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成为全省启动保护最早、涵盖地域最广、协作程度最深的跨省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平台;持续开展星湖水质整治等特色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五是打造司法合作发展环境。提出要建立与粤港澳大湾区兄弟城市司法部门的合作发展机制,加强域内协调以及对新型案件的共同研究,依法及时配合惩治和预防跨市和跨境犯罪。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司法保护合作。把握肇庆作为粤港澳大湾区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的定位,在检察工作领域加强与北部湾城市群和大西南城市群的协作联系,发挥粤港澳大湾区辐射沟通作用。比如,市检察院发起组织了粤桂两省(区)五市公诉人辩论赛等实训练兵,持续提高检察干警履职水平。

 

 

 

《意见》的出台,意味着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有了具体的行动指南,接下来将怎样推动《意见》落地?

 

接下来,肇庆市检察机关将通过以下几方面去推进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肇庆全方位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首先,加强政治建设。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殷殷嘱咐和亲切关怀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以贯之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地落实,熟练掌握好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我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能力水平。

其次,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即做优刑事检察,突出服务保障平安社会建设;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突出服务保障高质量经济建设;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突出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再次,积极参与探索粤港澳大湾区等司法人文合作平台建设。在中央、高检院和省级有关部门统筹领导下,积极围绕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增强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机关惩防犯罪、保障创新、促进改革、强化治理的协同性和一致性,同时立足肇庆枢纽门户平台,探索发挥“双区驱动”建设下的司法协作辐射效应。

下阶段,肇庆市检察机关还将根据《意见》进一步形成具体的行动方案。

 

 

 

 

肇庆市检察机关将采取哪些服务保障措施推动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全市检察机关要把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常抓不懈,确保服务保障工作落细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检察院党组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服务保障工作情况汇报;两级检察院要设立专门联络机构或指定联络专员,负责联系对接上级院职能部门和本地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办事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提升队伍素能。加大专业化业务培训力度,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港澳法律制度等方面专业知识的培训,帮助检察干警克服“本领恐慌”,填补业务短板。开展涉粤港澳不同法域法律衔接问题研究,积极打造专业化办案组和专家咨询团队。

三是深化智慧检务。深化检察改革与现代科技的结合,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真正利用科技力量为司法公正与效率加分。

四是鼓励基层创新。聚焦市委关于构建全方位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3+N”合作平台体系的部署,统筹规划和支持鼓励各基层检察院就服务保障肇庆新区、肇庆高新区、粤港澳大湾区(肇庆)特别合作试验区和粤港澳大湾区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粤港澳大湾区(德庆)南药健康产业基地等特色合作平台建设和基础设施“硬联通”、机制规则“软联通”情况开展调研,研究制定更加具体的实施意见和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