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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的2018|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时间:2019-0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肇庆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政治引领,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持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8年,“捕诉合一”办案新模式推行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黄焕移检察长办理被告人姚某因婚姻家庭矛盾而引发故意杀人一案,亲自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办案过程中,黄焕移检察长对案件卷宗和证据链条进行了细致审查,并亲自到看守所提讯。以扎实的证据为基础,通过庭审活动的释法说理,促使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法,让旁听群众为之深受教育,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

2018年,“精品案件”不断涌现

始终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新需求新期望,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把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做实、做强、做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不断打造精品案件。

2018年,多个案件获评

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全国民事执行跟进监督典型案例

全省“两法衔接”十佳优秀案例

全省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

全省民事执行监督优秀案件

2018年,站在新的起点上,肇庆市检察机关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书写好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人民满意答卷,为法治肇庆建设作出检察贡献。

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地为抓手,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案1299件,注重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有影响案件,带头推动“捕诉合一”等改革,发挥“在办案中指导引领办案,在监督中指导规范监督”的效应。

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新要求,启动“捕诉合一”办案新模式。在这一办案模式下,同一案件承办人既负责案件的批捕又负责案件的起诉,全程负责案件,以证据为主导对案件实行更严格的把关,强化监督,实现办案质量和效率提高。

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全部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履行监督职责,就有关案件审议发表意见,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动法检两家更加充分履行好审判职责和法律监督职责,齐心协力为新时代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持续健全冤错案件防范和发现纠正机制。

 

全年,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9582756人,提起公诉21543178人。

对审查发现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准逮捕869人、不起诉175人。

对审查发现侦查机关漏捕漏诉的,依法追加逮捕24人、追加起诉13人。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或提请抗诉4件。

在一宗重大贩卖毒品案件中,肇庆市检察院追加起诉一名被告人终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强化刑罚执行同步监督,审查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685件,提出从严把握监督意见201件。办理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案件35件。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82件,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意见得到采纳99件。

深入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落实宪法关于尊重与保障人权规定。

坚持强化民事行政监督,实现检察监督全覆盖。

依法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及审判执行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全年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18件。

提出或提请抗诉7件,改判3件(均为上一年监督案件);

提出审判程序或执行监督检察建议被采纳18件;

提出督促履职或改进工作检察建议被采纳23件。

积极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和民事执行监督等专项活动,以办案提升监督实效。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7件,涉案金额近1亿元,专项监督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介绍。

开展执行监督取得良好效应,其中肇庆彩印厂执行案,监督撤销以物抵债裁定,重启执行程序,避免了巨额国有财产流失。

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肇庆市检察机关正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切实履行好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者、推动者的职责使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