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用“检察担当”铺就孩子学法路 ——肇庆检察机关创新举措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时间:2021-02-18  作者:  新闻来源:新浪网、西江日报 【字号: | |

2016年某天,未成年人陈某(作案时17岁)以每小包100元的价格购买冰毒后,再以每小包120元的价格出售。陈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移交基层检察院审查办理后,承办检察官认为陈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但作案时未满18周岁,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且归案后认罪及悔罪态度良好,具备监管条件。检察院决定对陈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9个月。

本案中,承办检察官综合各方意见后,针对陈某的实际情况,安排了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联系某工厂作为观护基地接收陈某工作,并坚持对陈某进行访谈,了解其工作、与家人、同事相处等情况,适时辅导,为他解决困难。多方关怀下,陈某取得较大进步。考验期后,检察院最终决定对陈某作不起诉处理。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叶剑敏介绍,陈某的案件,正体现了我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依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关爱工作,既教育、惩罚涉罪未成年人,也向受害未成年人提供精准帮扶,获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据了解,我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近年发案数量相对平稳,侵财型犯罪率逐年上升,犯罪手段成人化且山区县犯罪人数增加。针对这些特征,我市检察机关创新思路,通过制作普法动漫、开设模拟法庭、表演法治情景剧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为未成年人打好“预防针”。近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校园普法活动近500场,覆盖全市学生近20万人次,推动“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制度化。目前,全市共有41名检察人员担任辖区内学校法治副校长。去年,叶剑敏获评广东省“七五”普法最美普法人。

 

留守儿童是检察机关未检工作关注的重点群体。在对口帮扶的广宁县江屯镇,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发现当地留守儿童较多,普遍缺乏家庭教育。2018年5月,市检察院在该镇联和中心小学建起全省首个农村留守儿童法治关爱基地,打造学校教育、法治关爱、心理辅导、亲子教育多元化共建新模式,面向学生、家长、老师三类群体开展分层普法,基地被评定为市级首批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形成“立足本职普法功能,引导综合关爱”可复制的未成年人检察法治产品经验,并获评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此后,鼎湖区检察院将该经验进行本地化应用,在禁毒宣传教育中形成了鲜明特色;广宁县检察院建起“青少年护航基地”;怀集县检察院在乡村建立两个“留守儿童之家”,联合爱心企业、志愿团体开展关爱活动。
  

在帮教矫治上,各地检察机关也探索出适合当地的做法,如端州区检察院开展亲子教育工作,从家庭着手解决未成年人思想、行为偏差;高要区检察院建立定位手环帮教平台,对被监管的未成年人进行实时监控与约束,实现监管由“人防”到“技防”的提升,增强矫治效果;封开县检察院与广西岑溪市检察院达成共建机制,解决非羁押的涉罪未成年人异地帮教及监管问题。

 

为了更好地做好未检工作,2019年以来,市检察院分别与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合作,搭建起社会支持体系。其中,与团市委共同组建了首支普法关爱队伍“正义护苗队”,成员包括大学生、团干部、社工等人员,不断充实法治宣传力量。

 

同时,联合本地企业、学校建立了5个观护基地,有效解决非羁押涉罪的未成年人安置问题,使涉及轻刑犯罪或者犯罪主观恶性较小的未成年人,在接受司法程序处理的同时不至于脱离社会,可以继续接受学业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
  

此外,我市检察机关作为承上启下、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部门,积极争取党委支持,与公安、妇联等各部门共同建立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有效衔接,全方位向社会宣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营造共同护航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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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检察担当”铺就孩子学法路 ——肇庆检察机关创新举措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时间:2021-02-18  作者:  新闻来源:新浪网、西江日报  

2016年某天,未成年人陈某(作案时17岁)以每小包100元的价格购买冰毒后,再以每小包120元的价格出售。陈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移交基层检察院审查办理后,承办检察官认为陈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但作案时未满18周岁,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且归案后认罪及悔罪态度良好,具备监管条件。检察院决定对陈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9个月。

本案中,承办检察官综合各方意见后,针对陈某的实际情况,安排了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联系某工厂作为观护基地接收陈某工作,并坚持对陈某进行访谈,了解其工作、与家人、同事相处等情况,适时辅导,为他解决困难。多方关怀下,陈某取得较大进步。考验期后,检察院最终决定对陈某作不起诉处理。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叶剑敏介绍,陈某的案件,正体现了我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依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关爱工作,既教育、惩罚涉罪未成年人,也向受害未成年人提供精准帮扶,获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据了解,我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近年发案数量相对平稳,侵财型犯罪率逐年上升,犯罪手段成人化且山区县犯罪人数增加。针对这些特征,我市检察机关创新思路,通过制作普法动漫、开设模拟法庭、表演法治情景剧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为未成年人打好“预防针”。近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校园普法活动近500场,覆盖全市学生近20万人次,推动“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制度化。目前,全市共有41名检察人员担任辖区内学校法治副校长。去年,叶剑敏获评广东省“七五”普法最美普法人。

 

留守儿童是检察机关未检工作关注的重点群体。在对口帮扶的广宁县江屯镇,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发现当地留守儿童较多,普遍缺乏家庭教育。2018年5月,市检察院在该镇联和中心小学建起全省首个农村留守儿童法治关爱基地,打造学校教育、法治关爱、心理辅导、亲子教育多元化共建新模式,面向学生、家长、老师三类群体开展分层普法,基地被评定为市级首批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形成“立足本职普法功能,引导综合关爱”可复制的未成年人检察法治产品经验,并获评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此后,鼎湖区检察院将该经验进行本地化应用,在禁毒宣传教育中形成了鲜明特色;广宁县检察院建起“青少年护航基地”;怀集县检察院在乡村建立两个“留守儿童之家”,联合爱心企业、志愿团体开展关爱活动。
  

在帮教矫治上,各地检察机关也探索出适合当地的做法,如端州区检察院开展亲子教育工作,从家庭着手解决未成年人思想、行为偏差;高要区检察院建立定位手环帮教平台,对被监管的未成年人进行实时监控与约束,实现监管由“人防”到“技防”的提升,增强矫治效果;封开县检察院与广西岑溪市检察院达成共建机制,解决非羁押的涉罪未成年人异地帮教及监管问题。

 

为了更好地做好未检工作,2019年以来,市检察院分别与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合作,搭建起社会支持体系。其中,与团市委共同组建了首支普法关爱队伍“正义护苗队”,成员包括大学生、团干部、社工等人员,不断充实法治宣传力量。

 

同时,联合本地企业、学校建立了5个观护基地,有效解决非羁押涉罪的未成年人安置问题,使涉及轻刑犯罪或者犯罪主观恶性较小的未成年人,在接受司法程序处理的同时不至于脱离社会,可以继续接受学业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
  

此外,我市检察机关作为承上启下、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部门,积极争取党委支持,与公安、妇联等各部门共同建立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有效衔接,全方位向社会宣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营造共同护航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