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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丨平安建设 : 现场监督入矫宣告 上好“入矫第一课”
时间:2024-11-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法治教育,增强社区矫正人员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人员教育、改造质量,预防重新违法犯罪,近期,怀集县检察院受邀参加县司法局联合肇庆监狱、县法院以及县公安局开展的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初始教育活动,现场监督社矫人员入矫宣告,为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上好“入矫第一课”。



活动中,怀集县检察院干警现场全程监督61名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的入矫宣告,并为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及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监督职责,结合近年来本地区被撤销缓刑人员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促使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珍惜矫正机会、端正矫正态度、增强行为规范。


检察机关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行法律监督,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严把入矫关口,既履行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也切实维护了社区矫正的规范性和权威性。下一步,怀集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深化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协作配合,加强对社矫工作的实时、动态、全面监督,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质效,助力平安怀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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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丨平安建设 : 现场监督入矫宣告 上好“入矫第一课”

时间:2024-11-13  作者:  新闻来源:  

为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法治教育,增强社区矫正人员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人员教育、改造质量,预防重新违法犯罪,近期,怀集县检察院受邀参加县司法局联合肇庆监狱、县法院以及县公安局开展的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初始教育活动,现场监督社矫人员入矫宣告,为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上好“入矫第一课”。



活动中,怀集县检察院干警现场全程监督61名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的入矫宣告,并为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及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监督职责,结合近年来本地区被撤销缓刑人员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促使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珍惜矫正机会、端正矫正态度、增强行为规范。


检察机关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行法律监督,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严把入矫关口,既履行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也切实维护了社区矫正的规范性和权威性。下一步,怀集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深化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协作配合,加强对社矫工作的实时、动态、全面监督,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质效,助力平安怀集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