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鼎湖区检察院开展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监管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专项工作,以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鼎湖区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鼎湖区部分用人单位未及时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能损害残疾人权益。为了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存在的困难、问题等情况,鼎湖区检察院主动走访相关行政部门,调取相关数据材料。
经过调查查明,截至2024年4月22日,鼎湖区有数十家用人单位尚未缴纳2022年所属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职能部门未依法落实警告、责令限期缴纳等督促缴纳措施。鼎湖区检察院立即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督促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按规定足额缴纳,同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共同推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
下一步,鼎湖区检察院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牢固树立“检察为民”理念,跟进检察建议落实,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及时到位,使残疾人的获得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普法小知识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主要目的是鼓励和督促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
《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九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鼎湖丨检护民生:履职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
近日,鼎湖区检察院开展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监管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专项工作,以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鼎湖区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鼎湖区部分用人单位未及时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能损害残疾人权益。为了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存在的困难、问题等情况,鼎湖区检察院主动走访相关行政部门,调取相关数据材料。
经过调查查明,截至2024年4月22日,鼎湖区有数十家用人单位尚未缴纳2022年所属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职能部门未依法落实警告、责令限期缴纳等督促缴纳措施。鼎湖区检察院立即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督促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按规定足额缴纳,同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共同推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
下一步,鼎湖区检察院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牢固树立“检察为民”理念,跟进检察建议落实,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及时到位,使残疾人的获得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普法小知识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主要目的是鼓励和督促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
《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九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