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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检察:弘扬“岳山造林”光荣传统 以能动履职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时间:2024-01-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肇庆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弘扬“岳山造林”光荣传统,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怀集县院依法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实施绿水青山保护提升行动,通过打造怀集生态检察品牌,以“六项举措”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深耕办案,筑牢生态屏障


始终坚守生态底线,强化司法保护责任担当,能动履职守护绿水青山。2019年至今,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132件,以切实的公益诉讼办案成效守护林木绿,完善林业保护体系。如针对林木采伐许可申请人未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存在水土流失风险隐患,分别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推动形成职能部门+属地乡镇综合执法督促落实林木采伐作业水土保持措施的大格局,覆盖林木采伐面积2500多公顷,有效促进林业资源的综合社会治理。


整改前:


整改后:


全面保护,促进综合治理

依法能动履职,加强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扎实推进生态保护司法实践。联合县林业局、县公安森林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签了《关于建立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领域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并在办理的钱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成功追回野生动物生态资源损失15900元,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惩防结合,实现生态修复

坚持“保护优先,恢复为主”的办案方向,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在办案中注重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在严肃查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基础上,努力使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和补偿。一方面,在广东怀集燕都国家湿地公园建立了“检察公益异地补植复绿基地”,积极引导涉林案件行为人签订补植复绿协议,恢复植被42.3亩。另一方面,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督促恢复被破坏林地13.2亩,累计清理固体废物3630吨,督促违法行为人及时赔付生态损害赔偿资金或采取措施修复环境。



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品牌


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大局,准确定位,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担当,全力护航怀集实现高质量发展。聚焦怀集作为“岳山造林”光荣传统发源地、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岭南蔬菜之乡等地域名片打造“岳绿有益”公益诉讼检察品牌,持续扩大案件办理规模,以特色公益诉讼检察品牌为基本抓手,护航绿色发展,助力怀集将绿色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走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路径。



凝聚合力,强化协作配合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强化与社会各界的协作配合,构建“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公益保护新模式。进一步建立跨行政区域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牵头连山、四会、广宁联签了《绥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机制》,与县林业局联签了《怀集县湿地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强化与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聘请5名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涉生态环境行政机关专业人才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供专业意见,充分凝聚共识;招募了30名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公益诉讼的线索发现、案件咨询、跟踪观察等工作。



法治宣传,增强共护意识


持续用好发挥好检察新闻主渠道主阵地,不断提高生态检察新闻宣传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在办好生态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延伸检察机关司法服务模式,宣传阐释岳山造林光荣传统的检察实践,利用多种新媒体平台发布生态检察典型案例、工作成效、办案经验总结,以及多次开展线下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怀集生态检察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度。



接下来,肇庆检察机关将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传承“岳山造林”光荣传统,不断加强和改进生态检察工作,聚焦生态检察特色品牌提升检察办案质效,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让检察蓝守护好这一方蓝天、碧水、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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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检察:弘扬“岳山造林”光荣传统 以能动履职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时间:2024-01-04  作者:  新闻来源:  

近年来,肇庆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弘扬“岳山造林”光荣传统,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怀集县院依法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实施绿水青山保护提升行动,通过打造怀集生态检察品牌,以“六项举措”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深耕办案,筑牢生态屏障


始终坚守生态底线,强化司法保护责任担当,能动履职守护绿水青山。2019年至今,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132件,以切实的公益诉讼办案成效守护林木绿,完善林业保护体系。如针对林木采伐许可申请人未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存在水土流失风险隐患,分别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推动形成职能部门+属地乡镇综合执法督促落实林木采伐作业水土保持措施的大格局,覆盖林木采伐面积2500多公顷,有效促进林业资源的综合社会治理。


整改前:


整改后:


全面保护,促进综合治理

依法能动履职,加强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扎实推进生态保护司法实践。联合县林业局、县公安森林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签了《关于建立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领域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并在办理的钱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成功追回野生动物生态资源损失15900元,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惩防结合,实现生态修复

坚持“保护优先,恢复为主”的办案方向,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在办案中注重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在严肃查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基础上,努力使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和补偿。一方面,在广东怀集燕都国家湿地公园建立了“检察公益异地补植复绿基地”,积极引导涉林案件行为人签订补植复绿协议,恢复植被42.3亩。另一方面,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督促恢复被破坏林地13.2亩,累计清理固体废物3630吨,督促违法行为人及时赔付生态损害赔偿资金或采取措施修复环境。



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品牌


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大局,准确定位,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担当,全力护航怀集实现高质量发展。聚焦怀集作为“岳山造林”光荣传统发源地、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岭南蔬菜之乡等地域名片打造“岳绿有益”公益诉讼检察品牌,持续扩大案件办理规模,以特色公益诉讼检察品牌为基本抓手,护航绿色发展,助力怀集将绿色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走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路径。



凝聚合力,强化协作配合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强化与社会各界的协作配合,构建“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公益保护新模式。进一步建立跨行政区域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牵头连山、四会、广宁联签了《绥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机制》,与县林业局联签了《怀集县湿地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强化与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聘请5名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涉生态环境行政机关专业人才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供专业意见,充分凝聚共识;招募了30名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公益诉讼的线索发现、案件咨询、跟踪观察等工作。



法治宣传,增强共护意识


持续用好发挥好检察新闻主渠道主阵地,不断提高生态检察新闻宣传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在办好生态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延伸检察机关司法服务模式,宣传阐释岳山造林光荣传统的检察实践,利用多种新媒体平台发布生态检察典型案例、工作成效、办案经验总结,以及多次开展线下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怀集生态检察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度。



接下来,肇庆检察机关将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传承“岳山造林”光荣传统,不断加强和改进生态检察工作,聚焦生态检察特色品牌提升检察办案质效,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让检察蓝守护好这一方蓝天、碧水、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