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
端州 | 成功办理全市首例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
时间:2023-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期,端州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为妥善解决未成年被害人因遭受性侵害而产生生理、心理、健康等一系列问题作出了一次有益的实践和探索。该案也是肇庆市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性侵害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并获法院判决支持的案件,实现了法院判决精神损害赔偿“零”突破。这次的破冰之“诉”采用“刑民一体”方式审理,代表着社会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力度和对加害人的惩罚力度都在进一步提升。


破冰之“诉”

经查,不满14周岁的小美(化名)被犯罪嫌疑人李四(化名)叫到其出租屋并实施了性侵行为。公安机关以李四涉嫌强奸罪将案件移送端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及时对被害人遭受精神创伤的事实展开了调查核实,委托心理专家开展了心理疏导。同时,发现小美作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在案发后未得到李四的主动赔偿,且通过民事诉讼得到相应侵权赔偿存在一定困难。


有很多受到性侵的儿童,单纯从身体上看不出受到多大伤害,但心理创伤比较明显。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性侵害行为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创伤后应激障碍易反复,难恢复,不经过专业治疗还会演变成为伴随被害人终身的心理问题,但漫长的疗程和高昂的费用又成为未成年被害人家庭难以承受之重。这不仅使未成年受害人在遭受身心创伤的同时,也给其家庭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


承办检察官认为,在办理未成年人检察案件中,应该创新履职、能动履职,主动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充分用好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把检察司法保护做深做实。


端州区检察院以李四涉嫌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同时,就李四赔偿小美精神损失费事宜作出支持起诉决定。为确保精神赔偿案件能够顺利立案并最终获得法院支持,承办检察官多次就法律理解适用、案件证据情况与法院会商沟通,最终达成共识。由于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经法院裁定,依法判决被告人赔偿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成立机制

端州区检察院以办理该案为契机,与法院充分研讨和酝酿,联合签订《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的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就如何细化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量化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确保精神损害赔偿金执行到位等方面达成共识、统一司法尺度,并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支持起诉各阶段,推动形成对未成年人民事侵权案件的维权合力。


机制明确,未成年被害人因遭受性侵害罹患抑郁症,或受到周围舆论影响被迫转学等9种情形,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讼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检察机关应当予以支持。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注重被害人的心理状况,必要时对接心理咨询师,由心理咨询师根据被害人的身心状况定制个性化的心理疏导方案,与被害人的母亲一起,通过陪伴与沟通疏导,帮助孩子走出阴霾。


综合履职

为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力度,近年来,端州区检察院积极将大数据理念运用到未成年人检察履职过程中,围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监管难、治理难的问题,自主研发了全市首个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举报平台,实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早发现、早干预、早惩治,及时阻断对未成年人的持续伤害。同时,在区公安分局设立全市首个“涉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就涉未成年人案件的信息共享、侦查监督、跟踪帮教、分级处遇等方面加强检警协作达成共识,实现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共建共享共赢,助力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大格局。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对于侵害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干扰破坏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全社会持续发力。检察机关作为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全过程的司法机关,更应该能动履职、担当作为,把保护未成年人的防线筑成牢不可破的铜墙铁壁。端州区检察院将牢牢跟紧发展步伐,准确把握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要求,推进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把检察司法保护做深做实,促进“六大保护”走深走实,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端州检察

编校:翁绮琳、李豪

编审:代海燕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基层动态

端州 | 成功办理全市首例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

时间:2023-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近期,端州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为妥善解决未成年被害人因遭受性侵害而产生生理、心理、健康等一系列问题作出了一次有益的实践和探索。该案也是肇庆市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性侵害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并获法院判决支持的案件,实现了法院判决精神损害赔偿“零”突破。这次的破冰之“诉”采用“刑民一体”方式审理,代表着社会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力度和对加害人的惩罚力度都在进一步提升。


破冰之“诉”

经查,不满14周岁的小美(化名)被犯罪嫌疑人李四(化名)叫到其出租屋并实施了性侵行为。公安机关以李四涉嫌强奸罪将案件移送端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及时对被害人遭受精神创伤的事实展开了调查核实,委托心理专家开展了心理疏导。同时,发现小美作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在案发后未得到李四的主动赔偿,且通过民事诉讼得到相应侵权赔偿存在一定困难。


有很多受到性侵的儿童,单纯从身体上看不出受到多大伤害,但心理创伤比较明显。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性侵害行为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创伤后应激障碍易反复,难恢复,不经过专业治疗还会演变成为伴随被害人终身的心理问题,但漫长的疗程和高昂的费用又成为未成年被害人家庭难以承受之重。这不仅使未成年受害人在遭受身心创伤的同时,也给其家庭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


承办检察官认为,在办理未成年人检察案件中,应该创新履职、能动履职,主动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充分用好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把检察司法保护做深做实。


端州区检察院以李四涉嫌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同时,就李四赔偿小美精神损失费事宜作出支持起诉决定。为确保精神赔偿案件能够顺利立案并最终获得法院支持,承办检察官多次就法律理解适用、案件证据情况与法院会商沟通,最终达成共识。由于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经法院裁定,依法判决被告人赔偿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成立机制

端州区检察院以办理该案为契机,与法院充分研讨和酝酿,联合签订《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的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就如何细化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量化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确保精神损害赔偿金执行到位等方面达成共识、统一司法尺度,并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支持起诉各阶段,推动形成对未成年人民事侵权案件的维权合力。


机制明确,未成年被害人因遭受性侵害罹患抑郁症,或受到周围舆论影响被迫转学等9种情形,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讼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检察机关应当予以支持。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注重被害人的心理状况,必要时对接心理咨询师,由心理咨询师根据被害人的身心状况定制个性化的心理疏导方案,与被害人的母亲一起,通过陪伴与沟通疏导,帮助孩子走出阴霾。


综合履职

为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力度,近年来,端州区检察院积极将大数据理念运用到未成年人检察履职过程中,围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监管难、治理难的问题,自主研发了全市首个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举报平台,实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早发现、早干预、早惩治,及时阻断对未成年人的持续伤害。同时,在区公安分局设立全市首个“涉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就涉未成年人案件的信息共享、侦查监督、跟踪帮教、分级处遇等方面加强检警协作达成共识,实现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共建共享共赢,助力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大格局。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对于侵害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干扰破坏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全社会持续发力。检察机关作为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全过程的司法机关,更应该能动履职、担当作为,把保护未成年人的防线筑成牢不可破的铜墙铁壁。端州区检察院将牢牢跟紧发展步伐,准确把握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要求,推进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把检察司法保护做深做实,促进“六大保护”走深走实,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端州检察

编校:翁绮琳、李豪

编审:代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