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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地检察机关会签《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异地协作的工作意见》
时间:2023-04-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新时代广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23年3月31日下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检察院、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检察院、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十四地实际,会签《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异地协作的工作意见》(下简称《工作意见》),提出建立12项工作机制,进一步更新理念,创新能动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会签仪式在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举行。广东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曲松涛,广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建军,十四地检察机关相关领导以及省、市检察机关和十四地检察机关未检负责同志参加会签仪式。


《工作意见》从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学习交流、协作调查取证、协作社会调查、协作心理咨询(治疗)、协作附条件不起诉帮教、协作观护帮扶、协作监督社矫、协作督促监护令、协作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与指引规范,建立十二项工作机制,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十四地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检察领域的统筹协调与配合,以高质量的区域联动,合力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异地协作合作广东典范。


接下来,十四地检察机关将以此次会签《工作意见》为契机,在更深层次上同心共智,在更广领域中协作发力,在更大范围内共享成果,充分发挥各自区位优势,找准连接点、瞄准发力点、盯准突破点,携手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到极致,共同守护祖国未来。



来源:南沙检察、高要检察

编辑:翁绮琳

责编:李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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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地检察机关会签《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异地协作的工作意见》

时间:2023-04-07  作者:  新闻来源: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新时代广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23年3月31日下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检察院、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检察院、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十四地实际,会签《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异地协作的工作意见》(下简称《工作意见》),提出建立12项工作机制,进一步更新理念,创新能动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会签仪式在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举行。广东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曲松涛,广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建军,十四地检察机关相关领导以及省、市检察机关和十四地检察机关未检负责同志参加会签仪式。


《工作意见》从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学习交流、协作调查取证、协作社会调查、协作心理咨询(治疗)、协作附条件不起诉帮教、协作观护帮扶、协作监督社矫、协作督促监护令、协作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与指引规范,建立十二项工作机制,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十四地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检察领域的统筹协调与配合,以高质量的区域联动,合力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异地协作合作广东典范。


接下来,十四地检察机关将以此次会签《工作意见》为契机,在更深层次上同心共智,在更广领域中协作发力,在更大范围内共享成果,充分发挥各自区位优势,找准连接点、瞄准发力点、盯准突破点,携手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到极致,共同守护祖国未来。



来源:南沙检察、高要检察

编辑:翁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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