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
鼎湖 | “支持起诉+法律援助” 聚力保护特殊群体权益
时间:2023-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近日,鼎湖区检察院与鼎湖区司法局联签了《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促进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有效衔接配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落到实处。


该《意见》共十三条,从适用对象、适用案件范围、具体办案流程、配合协调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搭建起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部门共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新平台。


01打通移送渠道,实现无缝衔接

鼎湖区司法局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发现当事人系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无力、不敢或不便进行维权和诉讼的特殊群体,符合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条件,在尊重当事人处分权的前提下,将线索移送检察机关。鼎湖区检察院受理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认为支持起诉的对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引导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有效实现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无缝衔接,为常态化维护特殊群体权益夯实制度基础。


02构建共享平台,实现信息互通

鼎湖区检察院与鼎湖区司法局通过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在线索移送后,指定专人办理,将受理、审查等案件办理情况信息及时共享,并会商研讨协作机制运行当中遇到的问题,不断优化协作机制的协同效果,有序推进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


03发挥联合优势,实现职能互补

《意见》明确了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的线索范围、办理流程、矛盾纠纷化解、后续执行阶段跟踪等事项,确保履职补位不缺位,积极回应人民群众依法维权诉求,最大限度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下一步,鼎湖区检察院将以落实《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与司法行政部门的良性互动,共同构筑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墙”,促使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为鼎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来源:鼎湖检察

编辑:翁绮琳

责编:李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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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 | “支持起诉+法律援助” 聚力保护特殊群体权益

时间:2023-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近日,鼎湖区检察院与鼎湖区司法局联签了《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促进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有效衔接配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落到实处。


该《意见》共十三条,从适用对象、适用案件范围、具体办案流程、配合协调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搭建起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部门共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新平台。


01打通移送渠道,实现无缝衔接

鼎湖区司法局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发现当事人系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无力、不敢或不便进行维权和诉讼的特殊群体,符合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条件,在尊重当事人处分权的前提下,将线索移送检察机关。鼎湖区检察院受理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认为支持起诉的对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引导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有效实现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无缝衔接,为常态化维护特殊群体权益夯实制度基础。


02构建共享平台,实现信息互通

鼎湖区检察院与鼎湖区司法局通过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在线索移送后,指定专人办理,将受理、审查等案件办理情况信息及时共享,并会商研讨协作机制运行当中遇到的问题,不断优化协作机制的协同效果,有序推进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


03发挥联合优势,实现职能互补

《意见》明确了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的线索范围、办理流程、矛盾纠纷化解、后续执行阶段跟踪等事项,确保履职补位不缺位,积极回应人民群众依法维权诉求,最大限度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下一步,鼎湖区检察院将以落实《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与司法行政部门的良性互动,共同构筑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墙”,促使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为鼎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来源:鼎湖检察

编辑:翁绮琳

责编:李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