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
四会、广宁检察联合为困难妇女解困
时间:2022-05-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27日下午,四会市检察院与广宁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们共同将司法救助决定书交到了申请人陈某某的手上,年近70岁的她用颤抖的双手紧握决定书,眼里噙满感激的泪水。这是肇庆市基层检察院通过“检察+妇联”模式,联手共同办理的首宗司法救助案件。

 

 

今年4月,在四会市检察院与四会市妇联召开“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工作会议后,四会市妇联向四会市检察院和广宁县检察院移送一条司法救助线索——陈某某因一起发生在广宁县的刑事案件遭受经济损失,虽该案的犯罪分子已受到刑罚制裁,但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陈某某得不到应有的退赔,陈某某又因年纪大,没有固定收入,生活困难,需要救助。

 

联合办理后,四会市、广宁县检察院多次组织干警前往陈某某所在村委会、镇民政部门调取陈某某的户籍信息、生活困难证明、银行存款等相关材料作进一步审查。

 

为更深入了解陈某某生活困难情况以及其自身的实际需求,4月21日,四会市、广宁县检察院在四会市下茆镇上茆村委会举行简易上门听证会,邀请四会妇联代表,民政部门代表、村委代表参加听证,全方位听取陈某某困难问题。经会上讨论,一致认为应当对陈某某予以救助,作出对其进行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的决定,并协调多部门对其司法救助后面临的困难做好后续帮扶,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救助帮扶困难妇女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肇庆检察机关将继续贯彻落实最高检、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工作要求,密切与地方妇联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妇女儿童特别是农村地区困难妇女儿童的救助力度,将救助困难妇女群体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让每一位被救助困境妇女感受到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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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广宁检察联合为困难妇女解困

时间:2022-05-12  作者:  新闻来源:  
4月27日下午,四会市检察院与广宁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们共同将司法救助决定书交到了申请人陈某某的手上,年近70岁的她用颤抖的双手紧握决定书,眼里噙满感激的泪水。这是肇庆市基层检察院通过“检察+妇联”模式,联手共同办理的首宗司法救助案件。

 

 

今年4月,在四会市检察院与四会市妇联召开“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工作会议后,四会市妇联向四会市检察院和广宁县检察院移送一条司法救助线索——陈某某因一起发生在广宁县的刑事案件遭受经济损失,虽该案的犯罪分子已受到刑罚制裁,但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陈某某得不到应有的退赔,陈某某又因年纪大,没有固定收入,生活困难,需要救助。

 

联合办理后,四会市、广宁县检察院多次组织干警前往陈某某所在村委会、镇民政部门调取陈某某的户籍信息、生活困难证明、银行存款等相关材料作进一步审查。

 

为更深入了解陈某某生活困难情况以及其自身的实际需求,4月21日,四会市、广宁县检察院在四会市下茆镇上茆村委会举行简易上门听证会,邀请四会妇联代表,民政部门代表、村委代表参加听证,全方位听取陈某某困难问题。经会上讨论,一致认为应当对陈某某予以救助,作出对其进行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的决定,并协调多部门对其司法救助后面临的困难做好后续帮扶,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救助帮扶困难妇女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肇庆检察机关将继续贯彻落实最高检、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工作要求,密切与地方妇联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妇女儿童特别是农村地区困难妇女儿童的救助力度,将救助困难妇女群体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让每一位被救助困境妇女感受到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