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
怀集 | 保护地下水,检察公益诉讼在行动
时间:2022-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22日是第三十届“世界水日”,主题是“珍惜地下水,珍视隐藏的资源”。3月22日至28日是第三十五届“中国水周”,我国今年的主题是“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复苏河湖生态环境”。 

为推动保护地下水,加快解决地下水过度开发利用问题,还水于河,藏水于地,抓好区域节水,强化地下水监督和管理,2021年8月,怀集县检察院就地下水违法行为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监督。




近日,怀集县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回访发现,行政主管部门已采取积极措施,按取水规模分类管理,督促相关取水户完善取水论证报告,办理了取水许可证。

案件回顾


2021年,怀集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怀集县多家规模化养殖场通过凿井方式抽取地下水作为养殖用水,水井深度均达40米以上。经了解,这种擅自凿井取水用水的情况较为普遍,用水户既未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或备案,也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无法得到有效监管,存在地下水超采问题和污染隐患,不利于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


怀集县检察院本着“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坚持服务大局解难题,履职尽责护公益的检察理念,针对养殖场用水问题,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磋商函,启动公益磋商机制,围绕如何促进用水规范化合法化,提升用水效率,保护地下水资源生态环境等议题,展开磋商。

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履职,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全面排查全县开采地下水的情况,登记造册,归纳类别,分级管理,将规范用水、节约用水纳入重点督查工作。同时,对取水户的用水台账、安装计量设施及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进一步推进地下水资源监测工作。

下一步,怀集县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关注、支持和配合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地下水监管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加强对擅自开凿取水井、越层混合开采地下水、无证取水、污染地下水等行为进行监管,奋力推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复苏河湖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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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 | 保护地下水,检察公益诉讼在行动

时间:2022-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3月22日是第三十届“世界水日”,主题是“珍惜地下水,珍视隐藏的资源”。3月22日至28日是第三十五届“中国水周”,我国今年的主题是“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复苏河湖生态环境”。 

为推动保护地下水,加快解决地下水过度开发利用问题,还水于河,藏水于地,抓好区域节水,强化地下水监督和管理,2021年8月,怀集县检察院就地下水违法行为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监督。




近日,怀集县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回访发现,行政主管部门已采取积极措施,按取水规模分类管理,督促相关取水户完善取水论证报告,办理了取水许可证。

案件回顾


2021年,怀集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怀集县多家规模化养殖场通过凿井方式抽取地下水作为养殖用水,水井深度均达40米以上。经了解,这种擅自凿井取水用水的情况较为普遍,用水户既未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或备案,也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无法得到有效监管,存在地下水超采问题和污染隐患,不利于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


怀集县检察院本着“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坚持服务大局解难题,履职尽责护公益的检察理念,针对养殖场用水问题,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磋商函,启动公益磋商机制,围绕如何促进用水规范化合法化,提升用水效率,保护地下水资源生态环境等议题,展开磋商。

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履职,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全面排查全县开采地下水的情况,登记造册,归纳类别,分级管理,将规范用水、节约用水纳入重点督查工作。同时,对取水户的用水台账、安装计量设施及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进一步推进地下水资源监测工作。

下一步,怀集县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关注、支持和配合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地下水监管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加强对擅自开凿取水井、越层混合开采地下水、无证取水、污染地下水等行为进行监管,奋力推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复苏河湖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