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
高要 | 我为群众办实事:让“依法带娃”成为家长必修课
时间:2022-03-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帮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基础和起点,关乎未成年人的终身发展,也关乎国家未来、民族兴盛、社会稳定。


高要区检察院自觉担起未成年人保护“两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责任,与家庭和社会各方形成合力,抓好家庭教育落实工作,近日,会同骄阳社工服务中心,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开展“正面管教”家庭教育指导课程。

 

课堂上,指导老师运用理论引导、建立鼓励树、赋能、家长互助答疑等一系列生动的教学模式,引导家长更直观全面深入体验孩子的想法和感受,改善家长与孩子的沟通方式,拉近亲子距离。 
 
每个涉案未成年人的背后可能都有一个问题家庭,改变背后这个家庭,才能重塑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标志“子不教父之过”的“家事”上升至“国事”,父母们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时代。高要区检察将以新法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用心用情点亮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航标灯”。 

普法小贴士: 
01 为什么要开展家庭教育?
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02 家庭教育的总体要求?
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遵循家庭教育特点,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

03 法律什么时候介入?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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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 | 我为群众办实事:让“依法带娃”成为家长必修课

时间:2022-03-18  作者:  新闻来源: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帮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基础和起点,关乎未成年人的终身发展,也关乎国家未来、民族兴盛、社会稳定。


高要区检察院自觉担起未成年人保护“两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责任,与家庭和社会各方形成合力,抓好家庭教育落实工作,近日,会同骄阳社工服务中心,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开展“正面管教”家庭教育指导课程。

 

课堂上,指导老师运用理论引导、建立鼓励树、赋能、家长互助答疑等一系列生动的教学模式,引导家长更直观全面深入体验孩子的想法和感受,改善家长与孩子的沟通方式,拉近亲子距离。 
 
每个涉案未成年人的背后可能都有一个问题家庭,改变背后这个家庭,才能重塑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标志“子不教父之过”的“家事”上升至“国事”,父母们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时代。高要区检察将以新法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用心用情点亮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航标灯”。 

普法小贴士: 
01 为什么要开展家庭教育?
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02 家庭教育的总体要求?
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遵循家庭教育特点,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

03 法律什么时候介入?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