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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 | 我为群众办实事:肇、惠检察合力共帮教,助力迷途少年返正道
时间:2022-01-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小明(化名),是一位来自湖北的未成年人,跟随母亲在惠州生活,因一时糊涂,来到肇庆实施了盗窃。到案后,小明认罪认罚。经承办检察官教育,他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这时候,母亲远在浙江照顾因交通肇事受伤的父亲。为了孩子,母亲从浙江来到肇庆,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承办检察官认为,小明是未成年人,第一次实施犯罪,获得了被害人谅解,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相关规定。但考察地定在哪里?湖北?浙江?广东? 


 

附条件不起诉不应受到户籍、距离的限制。经与小明的父母积极沟通,释法说理。大家一致同意把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地点定在广东惠州,小明母亲工作的地方。 


 

为此,广宁县检察院积极与惠东县检察院联系,获得兄弟检察院的积极回应。为了让迷途的少年重回正道,两院的未检检察官积极沟通、反复磋商,联合社工机构,针对小明的具体情况设定考察帮教计划。 

 

一切都为了孩子。经前期沟通后。近日,广宁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启程惠东县。在惠东县检察院,依法对小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其后,广宁县检察院、惠东县检察院、社工机构、小明母亲等四方共同签订了帮教协议,各司其职,教育矫正涉罪未成年人。 


 

异地帮教,打破了户籍、距离壁垒,形成检察合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什么是附条件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决定不起诉,相当于没有犯罪记录,对未成年人的人权保障是极其有利的,也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

 

供稿:广宁县检察院

编辑:王蓓蓓      

责编:李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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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 | 我为群众办实事:肇、惠检察合力共帮教,助力迷途少年返正道

时间:2022-01-25  作者:  新闻来源:  

小明(化名),是一位来自湖北的未成年人,跟随母亲在惠州生活,因一时糊涂,来到肇庆实施了盗窃。到案后,小明认罪认罚。经承办检察官教育,他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这时候,母亲远在浙江照顾因交通肇事受伤的父亲。为了孩子,母亲从浙江来到肇庆,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承办检察官认为,小明是未成年人,第一次实施犯罪,获得了被害人谅解,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相关规定。但考察地定在哪里?湖北?浙江?广东? 


 

附条件不起诉不应受到户籍、距离的限制。经与小明的父母积极沟通,释法说理。大家一致同意把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地点定在广东惠州,小明母亲工作的地方。 


 

为此,广宁县检察院积极与惠东县检察院联系,获得兄弟检察院的积极回应。为了让迷途的少年重回正道,两院的未检检察官积极沟通、反复磋商,联合社工机构,针对小明的具体情况设定考察帮教计划。 

 

一切都为了孩子。经前期沟通后。近日,广宁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启程惠东县。在惠东县检察院,依法对小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其后,广宁县检察院、惠东县检察院、社工机构、小明母亲等四方共同签订了帮教协议,各司其职,教育矫正涉罪未成年人。 


 

异地帮教,打破了户籍、距离壁垒,形成检察合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什么是附条件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决定不起诉,相当于没有犯罪记录,对未成年人的人权保障是极其有利的,也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

 

供稿:广宁县检察院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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