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广宁县检察院分别开展了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看守所等法治宣传活动。
送法进乡村
为弘扬宪法精神,努力让法治成为全社会共同信仰,12月2日,广宁县检察院第一党支部依托党建结对共建平台,组织全体党员到广宁县红色革命基地——上林村进行宪法宣讲。并通过派发宣传资料、播放宪法宣传视频,让党员干部更直观了解“宪法在我身边”的积极意义。宣讲会后,支部党员还结合“学党史悟原理,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农村”内容,与上林村党员代表进行深入交流,以汲取当地红色革命精神,更好指引检察为民之路。
送法进看守所
为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提高在押人员的法治意识,12月3日,广宁县检察院干警到广宁县看守所宣传宪法、派发宪法宣传资料,并督促看守所民警让在押人员主动学习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从思想及行动上进行全面改造。
广宁 | 我为群众办实事:学宪法强意识,开展普法宣传弘扬法治精神
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广宁县检察院分别开展了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看守所等法治宣传活动。
送法进乡村
为弘扬宪法精神,努力让法治成为全社会共同信仰,12月2日,广宁县检察院第一党支部依托党建结对共建平台,组织全体党员到广宁县红色革命基地——上林村进行宪法宣讲。并通过派发宣传资料、播放宪法宣传视频,让党员干部更直观了解“宪法在我身边”的积极意义。宣讲会后,支部党员还结合“学党史悟原理,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农村”内容,与上林村党员代表进行深入交流,以汲取当地红色革命精神,更好指引检察为民之路。
送法进看守所
为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提高在押人员的法治意识,12月3日,广宁县检察院干警到广宁县看守所宣传宪法、派发宪法宣传资料,并督促看守所民警让在押人员主动学习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从思想及行动上进行全面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