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
高要|500多吨危险废物直排西江,犯案人员被起诉追偿111万元
时间:2021-0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由高要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李某松、张某飞等人,向西江河直接排放危险废物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高要区人民法院支持检察机关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李某松、张某飞等被告人被判处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111万元人民币。

 

2020年2月至6月,李某松、张某飞等人到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某企业及佛山市高明区某公司处,用车辆装载废酸腐蚀液运输至高要区小湘镇段西江河边,直接将废酸腐蚀液排入西江河中。经生态环境部门取样监测,涉案废酸腐蚀液具有腐蚀性,属危险废物。李某松、张某飞等人非法将500多吨危险废物直接排入作为饮用水源的西江河段,对该河段流域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危及民众饮水、用水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行为不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检察官办案组对涉案企业进行实地调查。高要检察供图

2020年12月1日,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就本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各被告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和专家咨询费用共计111万元,并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高要区人民法院根据检察机关的诉讼保全建议,在诉讼请求范围内分别对各被告人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办案期间,检察官办案组先后到两间涉案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并以案为鉴对涉案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普法教育,督促其增强环保意识,推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两间涉案企业均表示,今后会依法做好污水处理工作,并主动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在本案庭审前,两间涉案的企业已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向社会道歉。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基层动态

高要|500多吨危险废物直排西江,犯案人员被起诉追偿111万元

时间:2021-01-26  作者:  新闻来源:  

近日,由高要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李某松、张某飞等人,向西江河直接排放危险废物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高要区人民法院支持检察机关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李某松、张某飞等被告人被判处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111万元人民币。

 

2020年2月至6月,李某松、张某飞等人到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某企业及佛山市高明区某公司处,用车辆装载废酸腐蚀液运输至高要区小湘镇段西江河边,直接将废酸腐蚀液排入西江河中。经生态环境部门取样监测,涉案废酸腐蚀液具有腐蚀性,属危险废物。李某松、张某飞等人非法将500多吨危险废物直接排入作为饮用水源的西江河段,对该河段流域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危及民众饮水、用水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行为不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检察官办案组对涉案企业进行实地调查。高要检察供图

2020年12月1日,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就本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各被告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和专家咨询费用共计111万元,并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高要区人民法院根据检察机关的诉讼保全建议,在诉讼请求范围内分别对各被告人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办案期间,检察官办案组先后到两间涉案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并以案为鉴对涉案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普法教育,督促其增强环保意识,推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两间涉案企业均表示,今后会依法做好污水处理工作,并主动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在本案庭审前,两间涉案的企业已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向社会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