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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十倍惩罚性赔偿+赔礼道歉 诉前和解提高公益保护效率
时间:2020-1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26日下午,在公益损害人刘某、周某某将赔偿金足额存入鼎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账户并在媒体公开道歉后,鼎湖区检察院在鼎湖区消费者协会的见证下,与公益损害人刘某、周某某达成了和解协议。


今年7月,区检察院在履行审查逮捕职责中发现,刘某、周某某存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不仅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而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不特定消费群体的人身健康构成威胁,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迅速介入调查,启动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在查清全案事实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区检察院拟要求刘某、周某某通过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支付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鉴于该案侵权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刘某、周某某二人非法获利较少、积极配合调查且自愿进行全额赔偿,诉前和解有利于节约诉讼资源,提高公益保护效率,区检察院决定组织召开听证会。

 

11月17日上午,区检察院举行听证会。为保证诉前和解合法合规,区检察院对听证程序、内容进行精心筹划和设置,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等5名听证员,以及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费者委员会以及相关食品企业代表到场参加。

 

刘某、周某某对听证会的组织安排和程序、检察机关认定的违法事实以及主张的赔礼道歉和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均无异议,并确认自愿赔偿的意愿。最后,听证员一致同意诉前和解,并对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维护食品安全的行为表示了高度肯定。

 

相关到场代表指出,食品安全无小事,区检察院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从经济上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违法者违法犯罪的成本,对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检察院在该案中勇于探索诉前和解和十倍惩罚性赔偿金,既有利于保护社会利益,也有利于侵权行为人认罪悔罪、顺利回归社会,通过和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充分体现了检察担当。

 

听证会后,区检察院就赔偿金的归口问题与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积极对接,确保最终实现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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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十倍惩罚性赔偿+赔礼道歉 诉前和解提高公益保护效率

时间:2020-12-01  作者:  新闻来源:  

 

11月26日下午,在公益损害人刘某、周某某将赔偿金足额存入鼎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账户并在媒体公开道歉后,鼎湖区检察院在鼎湖区消费者协会的见证下,与公益损害人刘某、周某某达成了和解协议。


今年7月,区检察院在履行审查逮捕职责中发现,刘某、周某某存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不仅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而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不特定消费群体的人身健康构成威胁,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迅速介入调查,启动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在查清全案事实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区检察院拟要求刘某、周某某通过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支付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鉴于该案侵权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刘某、周某某二人非法获利较少、积极配合调查且自愿进行全额赔偿,诉前和解有利于节约诉讼资源,提高公益保护效率,区检察院决定组织召开听证会。

 

11月17日上午,区检察院举行听证会。为保证诉前和解合法合规,区检察院对听证程序、内容进行精心筹划和设置,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等5名听证员,以及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费者委员会以及相关食品企业代表到场参加。

 

刘某、周某某对听证会的组织安排和程序、检察机关认定的违法事实以及主张的赔礼道歉和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均无异议,并确认自愿赔偿的意愿。最后,听证员一致同意诉前和解,并对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维护食品安全的行为表示了高度肯定。

 

相关到场代表指出,食品安全无小事,区检察院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从经济上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违法者违法犯罪的成本,对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检察院在该案中勇于探索诉前和解和十倍惩罚性赔偿金,既有利于保护社会利益,也有利于侵权行为人认罪悔罪、顺利回归社会,通过和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充分体现了检察担当。

 

听证会后,区检察院就赔偿金的归口问题与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积极对接,确保最终实现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