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
怀集|检察监督给这类“挂证”乱象来了个急刹车
时间:2020-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近期,怀集县检察院聚焦整治执业药师“挂证”乱象,积极开展“药品安全专项监督”行动,筑牢药品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执业药师“挂证”

是指执业药师将个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药品零售企业,充当其驻店执业药师,但本人并不在该药品零售企业上班。“挂证”行为直接导致人、证分离现象,容易导致药品零售企业未经执业药师审核处方,即可擅自销售处方药,影响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存在严重的生命健康安全隐患。

联合检查,全面摸排

今年8月,怀集县检察院以去年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对两家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违法行为作出处理为抓手,着眼于推动执业药师“挂证”乱象全面整治,联合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执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摸排发现部分药品零售企业仍存在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群众用药安全难以保障,亟需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调查核实,固定证据

联合行动后,怀集县检察院随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工作,分别调取了全县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备案材料以及执业药师社保缴纳、单位录用等具体情况材料,经调查比对,核实全县存在执业药师在其药品零售企业执业期间“挂证”不在岗药品零售企业9家,“挂证”执业药师9人,全面有效固定了涉案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的证据材料。


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经调查核实,怀集县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依法向对药品零售、使用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有法定监管职责的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迅速对涉案药品零售企业违反处方药销售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消除辖区药品安全隐患。


以点带面,行业治理

在办理该案中,怀集县检察院发现“挂证”执业药师多为医疗系统和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其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内部系统人员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系统人员执业行为。为此,怀集县检察院以办理该案为契机向怀集县教育局和怀集县卫生健康局发出改进性工作建议,建议其加强对系统人员的监管,规范行业从业秩序,有效推动社会行业治理。


跟踪监督,确保实效

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集中力量对涉案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调查处理,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涉案药品零售企业均作出整改,聘请新的执业药师在职在岗,依法依规销售处方药。


怀集县检察院将继续对“挂证”药店进行“回头看”跟踪监督,同时加强与市场监督部门的沟通协作,督促其加大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案件办理取得实效,切实保障药品销售安全,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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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检察监督给这类“挂证”乱象来了个急刹车

时间:2020-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近期,怀集县检察院聚焦整治执业药师“挂证”乱象,积极开展“药品安全专项监督”行动,筑牢药品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执业药师“挂证”

是指执业药师将个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药品零售企业,充当其驻店执业药师,但本人并不在该药品零售企业上班。“挂证”行为直接导致人、证分离现象,容易导致药品零售企业未经执业药师审核处方,即可擅自销售处方药,影响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存在严重的生命健康安全隐患。

联合检查,全面摸排

今年8月,怀集县检察院以去年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对两家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违法行为作出处理为抓手,着眼于推动执业药师“挂证”乱象全面整治,联合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执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摸排发现部分药品零售企业仍存在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群众用药安全难以保障,亟需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调查核实,固定证据

联合行动后,怀集县检察院随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工作,分别调取了全县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备案材料以及执业药师社保缴纳、单位录用等具体情况材料,经调查比对,核实全县存在执业药师在其药品零售企业执业期间“挂证”不在岗药品零售企业9家,“挂证”执业药师9人,全面有效固定了涉案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的证据材料。


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经调查核实,怀集县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依法向对药品零售、使用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有法定监管职责的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迅速对涉案药品零售企业违反处方药销售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消除辖区药品安全隐患。


以点带面,行业治理

在办理该案中,怀集县检察院发现“挂证”执业药师多为医疗系统和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其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内部系统人员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系统人员执业行为。为此,怀集县检察院以办理该案为契机向怀集县教育局和怀集县卫生健康局发出改进性工作建议,建议其加强对系统人员的监管,规范行业从业秩序,有效推动社会行业治理。


跟踪监督,确保实效

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集中力量对涉案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调查处理,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涉案药品零售企业均作出整改,聘请新的执业药师在职在岗,依法依规销售处方药。


怀集县检察院将继续对“挂证”药店进行“回头看”跟踪监督,同时加强与市场监督部门的沟通协作,督促其加大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案件办理取得实效,切实保障药品销售安全,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