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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
时间:2020-09-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强化对鼎湖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全面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近日,鼎湖区检察院在鼎湖区司法局设立的肇庆市首家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正式揭牌运行。肇庆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舒,鼎湖区副区长、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局长梁学锋、鼎湖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宏及鼎湖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敬仪参加了揭牌仪式。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在周舒副检察长和梁学锋副区长的见证下,鼎湖检察和司法两部门同志签订了《关于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协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协作机制》)。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

联签仪式现场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

联签仪式现场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

 

该份《协作机制》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今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由区检察院牵头,经与区司法局充分沟通而制定,立足检察监督工作实际,对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进行了细化和优化。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社区矫正信息交换平台,制作社区矫正对象台账,实现动态数据共享,及时发现和纠正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建立文书报送机制。司法局制作的社区矫正对象调查评估意见书、报到情况通知单等法律文书应当在五日内抄送给检察院。

建立多层次监督机制。发现社区矫正监管活动或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执法的,可灵活采取口头纠正意见、制作《社区矫正监督意见书》、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予以监督纠正。区司法局应积极纠正整改并及时反馈。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检察院每半年与司法局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周舒副检察长对今后的检察工作提出了三个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紧密配合协作,确保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

 

梁学锋副区长表示,设立检察工作室,签订《协作机制》,是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能,强化法律监督的创新举措,为司法局依法矫正、精准矫治,强化管理、教育帮扶提供有力的工作支持。希望检察、司法两部门在实践中多总结、勤思考、重落实,为构建法治鼎湖、和谐鼎湖发挥积极作用。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

 

会后,周舒副检察长及梁学锋副区长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进行了揭牌,并参观了检察工作室、宣告室、心理咨询室和执法大队指挥中心。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

 

作为全市首创,鼎湖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的设立,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结合鼎湖工作实际的积极探索,将成为检察院和司法局加强交流协作的的桥梁和纽带,开启法律监督的无缝对接新模式。

 

知识点链接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

 

提问一 什么是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在判决、裁定或决定规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提问二 社区矫正有何意义?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

 

对罪行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罪犯放在社区进行教育改造,这是一项标本兼治的刑罚执行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犯罪人到监狱中受到犯罪行为交叉感染的危险,有利于争取社会公众对国家刑罚活动的理解和支持,修复社会裂痕,解决社会问题,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提问三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的工作内容?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

 

一是依法对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监管措施、终止执行等实施全程监督;

二是对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依法维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接受社区矫正对象及其亲属的控告、申诉,提供法律咨询等;

四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并协助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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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

时间:2020-09-16  作者:  新闻来源:  
为进一步强化对鼎湖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全面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近日,鼎湖区检察院在鼎湖区司法局设立的肇庆市首家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正式揭牌运行。肇庆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舒,鼎湖区副区长、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局长梁学锋、鼎湖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宏及鼎湖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敬仪参加了揭牌仪式。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在周舒副检察长和梁学锋副区长的见证下,鼎湖检察和司法两部门同志签订了《关于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协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协作机制》)。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

联签仪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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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

 

该份《协作机制》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今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由区检察院牵头,经与区司法局充分沟通而制定,立足检察监督工作实际,对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进行了细化和优化。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社区矫正信息交换平台,制作社区矫正对象台账,实现动态数据共享,及时发现和纠正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建立文书报送机制。司法局制作的社区矫正对象调查评估意见书、报到情况通知单等法律文书应当在五日内抄送给检察院。

建立多层次监督机制。发现社区矫正监管活动或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执法的,可灵活采取口头纠正意见、制作《社区矫正监督意见书》、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予以监督纠正。区司法局应积极纠正整改并及时反馈。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检察院每半年与司法局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周舒副检察长对今后的检察工作提出了三个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紧密配合协作,确保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

 

梁学锋副区长表示,设立检察工作室,签订《协作机制》,是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能,强化法律监督的创新举措,为司法局依法矫正、精准矫治,强化管理、教育帮扶提供有力的工作支持。希望检察、司法两部门在实践中多总结、勤思考、重落实,为构建法治鼎湖、和谐鼎湖发挥积极作用。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

 

会后,周舒副检察长及梁学锋副区长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进行了揭牌,并参观了检察工作室、宣告室、心理咨询室和执法大队指挥中心。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

 

作为全市首创,鼎湖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的设立,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结合鼎湖工作实际的积极探索,将成为检察院和司法局加强交流协作的的桥梁和纽带,开启法律监督的无缝对接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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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一 什么是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在判决、裁定或决定规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提问二 社区矫正有何意义?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

 

对罪行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罪犯放在社区进行教育改造,这是一项标本兼治的刑罚执行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犯罪人到监狱中受到犯罪行为交叉感染的危险,有利于争取社会公众对国家刑罚活动的理解和支持,修复社会裂痕,解决社会问题,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提问三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的工作内容?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室,开启法律监督新模式

 

一是依法对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监管措施、终止执行等实施全程监督;

二是对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依法维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接受社区矫正对象及其亲属的控告、申诉,提供法律咨询等;

四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并协助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