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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区公益诉讼宣讲会成功召开
时间:2019-11-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月31日下午,鼎湖区公益诉讼宣讲会在区府大楼召开,肇庆市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唐祝亮受邀为参会人员授课。本次宣讲会,旨在贯彻党中央关于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部署,切实加强鼎湖区在生态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有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工作,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鼎湖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梁学锋、区法院院长温汛强、区检察院检察长胡韶深、区行政执法部门分管执法工作的领导、区政法系统各单位班子成员、各镇(街)分管领导以及区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50多人参加了这次宣讲会。会议由梁学锋副区长主持。
 
宣讲会上,唐祝亮科长从公益诉讼的概念、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以及行政机关如何看待公益诉讼等方面对检察公益诉讼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通过案例的形式对检察公益诉讼的价值追求及司法理念作了生动的阐释,使各参会人员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有了全面的认识。
 
受区领导的委托,我院胡韶深检察长作了总结发言。胡韶深检察长在发言中指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负有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职责,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价值追求上具有一致性,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建立积极互动的工作关系,争取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此次宣讲会是肇庆市首次全区范围内针对所有行政机关开展的公益诉讼宣传,充分彰显了区委区府对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视和支持。通过此次宣讲活动,有效提升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意识,营造了理解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氛围,为鼎湖区检察院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鼎湖区检察院将以此次宣讲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建设美丽鼎湖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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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区公益诉讼宣讲会成功召开

时间:2019-11-21  作者:  新闻来源:  
10月31日下午,鼎湖区公益诉讼宣讲会在区府大楼召开,肇庆市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唐祝亮受邀为参会人员授课。本次宣讲会,旨在贯彻党中央关于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部署,切实加强鼎湖区在生态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有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工作,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鼎湖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梁学锋、区法院院长温汛强、区检察院检察长胡韶深、区行政执法部门分管执法工作的领导、区政法系统各单位班子成员、各镇(街)分管领导以及区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50多人参加了这次宣讲会。会议由梁学锋副区长主持。
 
宣讲会上,唐祝亮科长从公益诉讼的概念、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以及行政机关如何看待公益诉讼等方面对检察公益诉讼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通过案例的形式对检察公益诉讼的价值追求及司法理念作了生动的阐释,使各参会人员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有了全面的认识。
 
受区领导的委托,我院胡韶深检察长作了总结发言。胡韶深检察长在发言中指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负有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职责,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价值追求上具有一致性,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建立积极互动的工作关系,争取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此次宣讲会是肇庆市首次全区范围内针对所有行政机关开展的公益诉讼宣传,充分彰显了区委区府对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视和支持。通过此次宣讲活动,有效提升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意识,营造了理解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氛围,为鼎湖区检察院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鼎湖区检察院将以此次宣讲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建设美丽鼎湖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