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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给力!广宁县党委政府作出重要举措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时间:2019-08-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广宁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驻宁各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对本地本部门发生的损害公益行为不袒护、不包庇,为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创造良好的办案环境。对于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公益诉讼的情况,要纳入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内容,以及依法追究责任。

 

1、监检、检法、检政衔接

县纪检监察机关与县检察院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及办案协作机制。法院与县检察院应共同完善案件受理、管辖、审理、庭审程序、裁判等公益诉讼相关工作程序和机制。行政机关要主动接受县检察院的监督,及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检察建议。

2、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

县直各单位要加强与县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建立日常联系沟通工作机制,共享执法信息、移送案件线索,为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提供行政执法信息数据。

3、设立公益诉讼专项基金

县检察院测算每年公益诉讼中所需支付的生态环境应急处置、修复费用和调查取证、咨询鉴定、检测评估等费用,向县政府提出专项申请,县财政根据财力情况安排“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基金”。

 

自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广宁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总体目标要求和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累计摸排公益诉讼线索44件、立案4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份,其中,采纳并回复27件、整改到位27件;累计追回国有财产400多万元,督促恢复被破坏的公益林地30亩,整治垃圾填埋场1个;“滥伐省级生态水源涵养林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2018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指导性案例。

广宁县检察院将以公益诉讼专项基金的设立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探索“互联网+公益诉讼”工作模式,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注重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为把广宁县建设成为活力创新、绿色生态、和谐平安的岭南魅力山水竹乡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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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给力!广宁县党委政府作出重要举措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时间:2019-08-26  作者:  新闻来源:  

近日,广宁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驻宁各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对本地本部门发生的损害公益行为不袒护、不包庇,为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创造良好的办案环境。对于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公益诉讼的情况,要纳入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内容,以及依法追究责任。

 

1、监检、检法、检政衔接

县纪检监察机关与县检察院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及办案协作机制。法院与县检察院应共同完善案件受理、管辖、审理、庭审程序、裁判等公益诉讼相关工作程序和机制。行政机关要主动接受县检察院的监督,及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检察建议。

2、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

县直各单位要加强与县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建立日常联系沟通工作机制,共享执法信息、移送案件线索,为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提供行政执法信息数据。

3、设立公益诉讼专项基金

县检察院测算每年公益诉讼中所需支付的生态环境应急处置、修复费用和调查取证、咨询鉴定、检测评估等费用,向县政府提出专项申请,县财政根据财力情况安排“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基金”。

 

自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广宁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总体目标要求和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累计摸排公益诉讼线索44件、立案4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份,其中,采纳并回复27件、整改到位27件;累计追回国有财产400多万元,督促恢复被破坏的公益林地30亩,整治垃圾填埋场1个;“滥伐省级生态水源涵养林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2018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指导性案例。

广宁县检察院将以公益诉讼专项基金的设立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探索“互联网+公益诉讼”工作模式,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注重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为把广宁县建设成为活力创新、绿色生态、和谐平安的岭南魅力山水竹乡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