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
高要|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近日开庭
时间:2019-0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116日上午,由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汪某、汪某昌等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是高要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的两名员额检察官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十分重视,专门组织基层检察院民行干警前来观摩。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汪某、汪某昌等人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中发现,20178月开始,汪某、汪某昌等人将电镀污泥运输至肇庆市高要区福新环保墙体材料厂处进行倾倒。电镀污泥含重金属,属危险废物,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汪某、汪某昌等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90.9吨,对土壤和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其行为不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20181227日,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和环境评估费用共计185220元。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对本案的刑事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一并进行审理。在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准确引用法律法规,通过举证和法庭辩论,从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应承担的侵权责任方面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论证。同时,公益诉讼起诉人还向法庭申请了专家证人到场就专家咨询意见进行说明。被告人汪某、汪某昌当庭自愿认罪,对污染环境的行为深表悔意,并表示愿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费和环境评估费用。案件将择日宣判。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将会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建设美丽高要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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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近日开庭

时间:2019-01-23  作者:  新闻来源:  

2019116日上午,由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汪某、汪某昌等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是高要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的两名员额检察官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十分重视,专门组织基层检察院民行干警前来观摩。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汪某、汪某昌等人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中发现,20178月开始,汪某、汪某昌等人将电镀污泥运输至肇庆市高要区福新环保墙体材料厂处进行倾倒。电镀污泥含重金属,属危险废物,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汪某、汪某昌等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90.9吨,对土壤和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其行为不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20181227日,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和环境评估费用共计185220元。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对本案的刑事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一并进行审理。在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准确引用法律法规,通过举证和法庭辩论,从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应承担的侵权责任方面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论证。同时,公益诉讼起诉人还向法庭申请了专家证人到场就专家咨询意见进行说明。被告人汪某、汪某昌当庭自愿认罪,对污染环境的行为深表悔意,并表示愿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费和环境评估费用。案件将择日宣判。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将会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建设美丽高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