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5日,封开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莫某某(16岁)涉嫌盗窃案。经审查后,认定莫某某构成盗窃罪,但基于莫某某系未成年人且有自首等多个从轻减轻法定刑罚情节,封开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对莫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确定为期六个月的帮教考察期。考虑到莫某某及其父母均在岑溪市生活,为更好地开展帮教考察工作,封开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异地帮教考察模式。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异地检察机关提出协助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跟踪帮教、社区矫正、犯罪记录封存等请求的,协作地检察机关应当及时予以配合”,封开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联系岑溪市人民检察院,就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异地帮教机制达成共识,并于5月28日共同签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共建机制》。
《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共建机制》的签订,为粤桂两地检察工作创建了合作交流新模式,并为今后两地检察院共同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封开|跨省共建涉案未成年人异地帮教机制
2018年3月15日,封开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莫某某(16岁)涉嫌盗窃案。经审查后,认定莫某某构成盗窃罪,但基于莫某某系未成年人且有自首等多个从轻减轻法定刑罚情节,封开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对莫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确定为期六个月的帮教考察期。考虑到莫某某及其父母均在岑溪市生活,为更好地开展帮教考察工作,封开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异地帮教考察模式。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异地检察机关提出协助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跟踪帮教、社区矫正、犯罪记录封存等请求的,协作地检察机关应当及时予以配合”,封开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联系岑溪市人民检察院,就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异地帮教机制达成共识,并于5月28日共同签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共建机制》。
《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共建机制》的签订,为粤桂两地检察工作创建了合作交流新模式,并为今后两地检察院共同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