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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怀集检察正在进行时
时间:2018-06-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怀集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安排,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及上级检察院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后,怀集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动员会、学习会、推进会等专题会议,传达了上级领导同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精神,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干警全面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检察职能,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此项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抓手,全力以赴投入到专项斗争中,切实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同时,该院制定出台了《怀集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确定了牵头部门,强化了组织领导体系,明确了工作任务,压实了工作责任,为专项斗争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夯实了基础。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积极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学习培训,结合办案实践,自觉加强对《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学习和掌握,认真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强化证据意识,严肃甄别普通刑事案件、一般行政违法与涉及黑恶势力的刑事犯罪。二是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横幅、“两微一端”以及宣传册等形式,定期开展扫黑除恶法治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及成果, 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
  一是主动摸排线索,坚持快捕快诉。注意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多形式、多渠道搜集相关案件线索,主动发现、挖掘相关线索,做到主动监督、敢于监督;二是坚持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对侦查机关查办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第一时间派员介入侦查,对法律适用提供咨询意见,对案件定性进行分析甄别、对证据收集、固定提出建议,在确保案件质量基础上,快捕快诉,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三是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依法办案,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正确处理“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在强调“快准狠”打击涉黑涉恶涉嫌犯罪的同时,做到不枉不纵,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坚持对本地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疑难等案件,主动向县委县政法委汇报以得到支持,达成共识,体现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办案的统一。与此同时,该院积极派员参与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织的督导工作,对基层乡镇宣传发动、机制建立、摸查线索等开展督导并提出意见建议。主动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联动配合机制、沟通协调机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好信息通报平台,畅通案件线索渠道, 及时将专项斗争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动向及法律适用问题通报协商,确保信息互通互联,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怀集县检察院坚决把打击涉黑涉恶势力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坚决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为人民群众的平安幸福生活创造祥和氛围,为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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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怀集检察正在进行时

时间:2018-06-08  作者:  新闻来源: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怀集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安排,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及上级检察院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后,怀集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动员会、学习会、推进会等专题会议,传达了上级领导同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精神,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干警全面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检察职能,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此项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抓手,全力以赴投入到专项斗争中,切实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同时,该院制定出台了《怀集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确定了牵头部门,强化了组织领导体系,明确了工作任务,压实了工作责任,为专项斗争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夯实了基础。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积极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学习培训,结合办案实践,自觉加强对《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学习和掌握,认真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强化证据意识,严肃甄别普通刑事案件、一般行政违法与涉及黑恶势力的刑事犯罪。二是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横幅、“两微一端”以及宣传册等形式,定期开展扫黑除恶法治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及成果, 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
  一是主动摸排线索,坚持快捕快诉。注意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多形式、多渠道搜集相关案件线索,主动发现、挖掘相关线索,做到主动监督、敢于监督;二是坚持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对侦查机关查办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第一时间派员介入侦查,对法律适用提供咨询意见,对案件定性进行分析甄别、对证据收集、固定提出建议,在确保案件质量基础上,快捕快诉,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三是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依法办案,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正确处理“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在强调“快准狠”打击涉黑涉恶涉嫌犯罪的同时,做到不枉不纵,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坚持对本地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疑难等案件,主动向县委县政法委汇报以得到支持,达成共识,体现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办案的统一。与此同时,该院积极派员参与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织的督导工作,对基层乡镇宣传发动、机制建立、摸查线索等开展督导并提出意见建议。主动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联动配合机制、沟通协调机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好信息通报平台,畅通案件线索渠道, 及时将专项斗争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动向及法律适用问题通报协商,确保信息互通互联,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怀集县检察院坚决把打击涉黑涉恶势力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坚决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为人民群众的平安幸福生活创造祥和氛围,为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