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肇庆检察官方网站
  •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案例频道>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零口供”定罪打掉涉黑团伙,检方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时间:2021-01-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期,由高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欧海泉等1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2个罪名一案,作出二审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欧海泉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23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至此,以欧海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彻底覆灭。

     

    从侦查阶段至二审判决期间,案件的被告人都只承认自己亲手实施的犯罪行为,不承认以黑社会性质组织形式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肇庆两级检察机关始终将“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这一原则贯穿办案始终,严格依法办出铁案,以扎实证据对犯罪作出有力指控,“零口供”定罪,坚决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2005年以来,以欧海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在德庆县城区和九市镇上村一带,以暴力手段控制了九市镇上村周围的“赌博行业”;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德庆县九市镇当地形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19年10月25日,肇庆市检察院将该案指定由高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高要区检察院成立专门的检察官办案组,由副检察长主办,确保高质高效地将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经初步审查发现,该案当时证据显示该团伙的涉黑特征不明显,全部涉案被告对涉黑组织犯罪是“零口供”,办案工作遇上了瓶颈。

     

    为了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检察官办案组积极发挥引导侦查的作用,就案件存在问题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紧紧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书面提出了50项需补充侦查的事项。

     

    在办案关键时期,却遇上了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对讯问、取证等工作的开展造成了困难,大量需补充的证据未能完善,而办案的期限却在逐渐逼近。为了打破僵局,检察官办案组主动向上汇报情况,肇庆市检察院对办案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指导和支持。

     

    根据市检察院的指导意见,检察官办案组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工作协调,及时引导公安改变侦查思路。通过大量的排查,还原了2005年以来该团伙从形成到发展壮大的违法犯罪轨迹,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充分证实以欧海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了涉案的违法犯罪行为。是黑恶犯罪一个都不能放过。补充侦查期间,检察官办案组决定逮捕并追加起诉1名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追加起诉一个遗漏罪名。

     

    2020年5月6日,高要区检察院对欧海泉等1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12个罪名一案,依法向高要区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6月29日,高要区法院就该案的非法证据排除、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的争议焦点、庭审时间安排等召开了庭前会议。

     

    2020年7月20日至24日期间,该案在高要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承办该案的副检察长和员额检察官依法出庭支持公诉。法庭上,各被告人仍负隅顽抗,企图通过“攻守同盟”拒不承认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存在以推脱罪责。公诉人通过举证、质证和辩论,详细阐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层级架构,有效指控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指控的违法犯罪事实全部获得法院采纳。

     

    在成功办理该案的同时,高要区检察院还注重做好以案促改和长效常治机制建设工作,针对办案过程发现的基层社会治理问题发出两份检察建议书,将扫黑除恶与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做好扫黑除恶“后半篇文章”,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全面进步。

     

    肇庆两级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维护了地方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回应了当地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期待,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检察为民的初心。

     

     
    版权所有:肇庆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39号 邮政编码:526060
    粤ICP备10214125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粤公网安备 441202020005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