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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黑除恶】何燕伟等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

    时间:2020-12-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被告人何燕伟为获取非法利益,从2012年开始在眉山中心城区和岷东新区从事高利放贷业务。2012年至2014年10月期间,为追讨高利贷,被告人何燕伟纠集被告人李富红、潘文学,对雷XX、吴X、王XX、罗XX、周XX 5名债务人共计实施6次随意殴打行为,此外何燕伟在2018年为催讨高利贷还单独实施随意殴打债务人龚X、任意损毁债务人胡XX财物等3次寻衅滋事行为。
        2019年11月29日,东坡区法院对何燕伟等人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何燕伟、李富红、潘文学三人形成以何燕伟为首,以李富红、潘文学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何燕伟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李富红二年六个月、潘文学一年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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