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9年3月1日、4月30日,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先后收到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朱某甲等二十人涉嫌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窝藏罪一案,该案受理后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安钢带领员额检察官孔令晶、检察官助理陈耕岑组成办案组办理,检察长安钢全程阅卷、提审、组织案件讨论。经审查查明:2017年以来以被告人朱某甲为首要分子,被告人饶某某等二人为重要成员,其他成员包括被告人李某某、徐某某、王某某、楚某某、李某甲、南某乙、姜某某、高某乙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由朱某甲组织、策划、指挥,为共同实施犯罪组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在秦都区有组织的实施了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偷越国境、窝藏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