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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黑除恶】兰云飞等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利用车辆流动抵押“套路贷”

    时间:2020-05-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基本案情】

    前年1月至10月间,被告人兰云飞出资,并先后纠集被告人梁皓明、郭超、李久文、孙祥、兰聪、杨少鹏、陈杰、赵前俊、戚纪磊、吴敏杰、刘海洋等人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利用车辆二次流动抵押贷款,骗取或敲诈被害人财物,先后作案13起,造成被害人损失共计人民币630650元,严重扰乱正常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裁判结果】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于去年4月30日作出(2019)苏0508刑初116号刑事判决,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兰云飞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对其他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分别判处七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12名被告人均认罪服判,案件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利用“抵押”之名行非法占有他人车辆之实的“套路贷”案件。该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和车辆抵押合同,取得被害人车辆钥匙,后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利用安装在汽车上的GPS定位装置获取车辆位置信息,将被害人车辆非法占有处置;或以安装GPS定位装置为由,直接将被害人车辆非法占有并处置,实施敲诈勒索和诈骗犯罪。姑苏法院对本案12名被告人依法严惩,有力打击了“套路贷”相关犯罪,规范了金融秩序,净化了市场环境,有助于金融借贷领域乱象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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